穆如风眼神迷离,“脚受伤,又不是嘴受伤?”
后背抵在沙发上,依侨感觉有一双手,抚住了自己的脖子。
紧跟着,薄唇落下,堵住了自己的嘴。片刻,有一温热的物体,撬开自己的牙齿,攻城掠地,所向披靡。
膝盖的疼痛,在那一瞬间,好像消失了。
周身都觉得火辣辣的。
清晨,朝阳透进来的时候,穆如风已经穿好了衣服。
又从柜子里摸出了裙子,递给依侨,“穿这个?”
依侨摇头,指着一套白西装,“那件白色西装,不容易发现伤。”
穆如风穿着军装,是要去部队的。可他不放心,“今天请假吧?”
依侨摇头,“那怎么行,才上班两天就请假?”
穆如风微垂着脑袋,手轻抚着依侨的膝盖,“依侨,我有能力保护和照顾你。你其实没必要”
依侨爽朗接口,“不工作?”
“对。”
“那我在家里会憋坏的,一寂寞,就容易想起你,想你陪在我身边。可现实不会允许我的奢望。”依侨烦心不已地说,“所以我就想找份工作,发挥我读大学的价值,另外,也让我少一点儿时间因为想你这个男朋友而难过。”
依侨安慰穆如风的本事一c流。
她情商很高。
另外,她不期望自己是一个无所事事,只能吃空男朋友的闲人。
她总应该做点儿事情,来维持每日家用。
这样,她就会觉得自己有用,自己配得上那优秀得发光的男朋友穆如风。
“那开车当心点儿!”穆如风把云南白药喷雾剂装在依侨的提包里,“这药痛时喷两下,晚上我带你去看医生。”
依侨摇手,“不用不用,真没大事儿。”
“听我的!”三个字落定,依侨别无选择。再若拒绝,只怕男朋友穆如风也会难过。
她不想他难过,所以她愿意听从他。
第一节美术课时,依侨忍下来了。但因为穿着高跟鞋不方便,所以走路难免有些踉跄。
这边部队里,穆如风又没有训练,训练的事儿全部交给了蓝队朗朗。
当蓝队朗朗再次训练完新兵回来,吸着烟生气时,才从穆如风这里得知了原因。
“依侨小姐磕得严重么?”
“她跟我说,不严重。可我看它出了了那么多血,又是晚上磕得,今早恐怕会很疼!”穆如风一巴掌拍到自己的脸上,“怪我,忘记了充电费。”
蓝队朗朗看穆如风一本正经地伤心,心里就想笑。好吧,这家伙因为没充电费,难过至此,也是挺好笑的。
“既然依侨小姐说不严重,想来也没多大严重。”蓝队朗朗安慰道,“你要真着急,今天可以提前出部队,亲自接她回家。”
穆如风认可地点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从地上站起来,将军帽戴上,“好了,训练!”
蓝队朗朗追上去,“你这心情又好了?”
“心情得自我调节!”穆如风说完这个,又前进在场地上奔跑。
他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像原野里一匹奔腾的马。
又似天空矫健的雄鹰。
同尖兵们扑在草堆上的时候,穆如风的速度快上他们一倍。
装枪,拆卸。甚至是打靶。
这种快,象征着他十几年当兵的经验。更象征着他在刀山火海的环境下磨砺出来的坚韧。
军人,比刀还锋利,比铁还坚硬。
有人说,军人是钢,钢铁的意志钢铁汉。可在这里,我却想把他们比成金。不淘,如何能发现它们的闪光点儿,不淬,如何能知道它们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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