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面对着一个个如蝌蚪般游来游去的文字,你绝望了。
但你决定写,因为你舍不得她,那个叫孟小琪的女子,你难过的说,既然现实生活中拥有不了她的爱情,那么就将她留在你的文字里。
可你不知怎么开头,你觉得记忆太凌乱了,像大风刮过得麦场,麦粒和麦草,麦皮儿都混混一块儿了。你得重新将它们从记忆里扬出来。所以,你经常站在窗子边儿看着黑夜,你的记忆在角逐,撕扯,重叠。
很多时候你都想到了小时候,小学那段时光,可距离太遥远,记忆像生锈的剪刀,再也扳不开。最终你选择了距离最近的时间开始写,你告诉自己,写着写着,或许会记起很多记不起的事,但愿记忆是一枚钻进血管里的针,顺着血管它会准确无误的找到心脏。
说你和孟小琪的相遇是上帝的一时兴趣,荒谬的安排,经过你仔细分析,渐渐地你似乎接受了这种先入为主的思绪,因为一切发生的够偶然,让你很感叹,如果没有上帝的旨意,你和她压根就不是一根线上的蚂蚱。
她有她的生活,你有你的生存,像两条平行线,科学证明它们永远不会相交;但在生命的某一个点,你们居然重合,这绝对超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中了。只有在这样的环境里,你们才会走在一起,不然,凡人怎会接受你们这种结合?
再次相遇已是六年,当你看到她娇美的身躯时才发觉时间过得好快,像梦一样;在你意念里,她依旧是那个扎着麻花小辫,穿着印着碎花衣服的小姑娘。
此刻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紧身风衣,雪白的脸颊,后脑勺挽着一朵花似地发髻,一副水红丝边的眼镜下,一双灵透而充满着忧郁的眸子,清秀的脸上几颗青春痘,更加大方的点缀着她关于成熟的魅力。
六年的空白,六年的岁月。
这些你都无从知道,因为你从未想过某一天会走进她的世界,她太美了,像天使的化身,你只能在生命之外仰慕她,她就是纯洁的雪,容不得半点污泽。
明白自己的生命,不允许你有半点的非分之想。可笑的是在遇见她之前你恰好在与自己认为是初恋的姑娘分手,心更是支离破碎的。说分手那是美化了你,说爱情,你从来没和自己心爱的姑娘牵过手,甚至认真的说过话,别说亲吻了,那对你来说就像白纸一张,你没尝试过那种接吻的味道,可你很渴望,可你没胆量挑战原始能量的召唤。
你分手的这个姑娘是初三时你认识的,具体情景你会慢慢想起的,此刻你很想交代,可你忘了,没法子,你只能往下写孟小琪,不然等会脑袋一热,全都忘了,岂不搞笑。
你跟分手的这个女子有着四年的爱情史,不得不说,你用过真心,你对待任何一个女子都比较用心,可你的美好用心却换回了一个丑陋的角色,你没拥有过人家的爱,你在走进别人世界的路上被挖了个坑,你毫无形象的掉了下去。
历史证明那天分手时,有多么痛苦,你差点因车祸死去。你骑着摩托沿着蜿蜒的公路上狂奔,整个人都在崩溃,两耳边的风像魔鬼般在吼叫,泪花在空气中飞溅。
那天你在葛家岔镇子上看完秧歌开往三娘家的路上。那天秧歌场子里你刻意瞅机会靠近这个女子,对了,女孩叫刘雅。
你是刻意靠近的,可你想制造出偶然的假象,你从刘雅的眼前走过去了三次,一次是假装打电话,你用余光瞥了一眼她;一次是跟你表弟假装交谈过去的,具体交谈些什么,连你表弟都说懵了,你只是说,语无伦次;一次是你抽着烟,望着天空,孤独的走过,你在想,她看到你时,定会在你肩膀拍一巴掌然后很兴奋的喊一句:许超!你也来啦!!!
你没有等到这句话,即使你愿意尝试走过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直到她看见为止。其实,她是看见你的,可她表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