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元851年,穆恩条约签订两年后,安肯瑞因,罗斯维尔。
安肯瑞因第九皇子,加里·吉布森坐在突突直响的雏牛牌蒸汽机车上,把身子软软的靠在一边,看向了窗外的街道。离开罗斯维尔两年了,可这座城市,似乎并没有太大变化。那些在石板道路两旁鳞次栉比的房屋,似乎还是他离开时的样子,而在街道上行走的人们,表情似乎和两年前并没有太大不同。
“皇子殿下,还有二十分钟左右就到思乡泉了,皇帝陛下的马车在那里等您,您要不要准备一下?”
坐在加里·吉布森对面的是一位青春靓丽的少女,大眼睛白皮肤,油亮的棕黑色长发梳成两条长长的辫子,从肩膀上散落下来。她穿着一身精致而高贵的礼服,带着半透明的丝网手套,手腕和脖子上的辉石首饰,在这辆汽车的摇晃中不时反射出一丝光芒。她叫明萝尼娅·欧文,十五岁,是埃米尔·欧文宰相的孙女之一,也是加里·吉布森的随侍官,和皇帝陛下认可的初夜之女。
“我有什么好准备的?”,在爱莲娜呆了两年,加里·吉布森似乎有些忘记了那些繁杂的贵族礼仪,他在称呼自己的时候,用错了名词,也并没有为自己的这位小伴侣加上尊称。不过明萝尼娅并不在意,自从一年前被皇帝陛下确定为加里·吉布森皇子的随侍官之后,她就一直在期待着今天的会面,也做好了加里·吉布森被爱莲娜教育成一个粗鲁、不知理解的莽汉的心理准备。不过,从刚刚一路过来的接触看,加里皇子貌似还是保留了基本的皇族素养的。所以,对于他这一点点小小的不礼貌,明萝尼娅并不是特别在意。
“换身衣服吧,你这身……”
加里·吉布森低头看了看,他穿的是爱莲娜几乎所有人都会穿的劳动衫,布料厚实,款式简单,结实耐用。虽然颜色单调,但是这并不妨碍加里·吉布森对它的喜欢。他摸着自己这件劳动衫的扣子,犹豫了一下。
“你带衣服了么?”
“嗯。”
明萝尼娅乖巧点头,从车厢中间的箱子里拿出一个包裹,打开,里面是一件明黄色的礼服,正是加里·吉布森曾经最喜欢的礼服。
加里接过衣服,正要换,却发现明萝尼娅并没有回避的意思。她的小脸蛋随着车厢的摇动微微晃动,渐渐的泛起了粉红。
“你把头转过去吧”,加里·吉布森犹豫了一下,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小姑娘乖巧的把头转了过去,还没忘记问一句。
“你在那边,他们不让你穿好衣服么?”
“那倒也不是”,加里·吉布森一边换衣服,一边回答,“我带过去的衣服大部分都是礼服和骑马服,在那边要参加劳动,不管是种地还是工厂,都不合适。我穿坏了几件之后,就换了他们的衣服,虽然不好看,但是你别说,还挺耐穿。”
“那……加斯滕斯也穿这种衣服么?他们都说在爱莲娜,官员们穿的和百姓一样,连加斯滕斯也一样,是真的么?”
虽然饱读诗书,也从小接受贵族教育,但是少女的好奇心还是让明萝尼娅问出了自己一直关心的问题。身在罗斯维尔,身为埃米尔·欧文的孙女,她对爱莲娜的理解,只能来自于道听途说和口口相传。对于那个靠一己之力改变了世界局势的男人,她自然有着旺盛的好奇心。
“嗯,确实”,加里·吉布森点点头,“那边也有穿好衣服的人,不过那些人大都是劳动模范、种田标兵之类的,工厂和村委对出力大、干活多的人会有奖励,包括现金和实物。这些人有能力购买更好的衣服,也可以穿。至于官员,他们的官员很有意思,绝大多数人似乎都没有太强烈的个人欲望。爱莲娜有句话,叫吃苦在前、享乐在后,这本来是加斯滕斯提给共运党人的要求,不过因为当地的政府官员都是党员,也就成了对官员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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