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罗皓又出来解释:“如果我没猜错,这应该是用冥王指甲杀了人,然后吸收了冥王指甲里的地狱之气所致。”
路梦瑶没说话,不承认也不否认。
罗皓见状,说道:“看到没,被我说中了吧。”
方晓想了想,摇摇头,说道:“你们不能这样。”
怎么说,不说受过大学教育,太装太俗,作为一个普通人,心中就不应该有杀人的想法,更不应该付诸于行动。
像什么血洗万里,秒杀亿万生灵,这样的事情听上去很爽,实际上的确有点爽,但是不应该以杀人为荣。
孙妍道:“什么不能这样,你不是女人,你不懂女人的可怜,遭受伤害时我们受害最大,这世界的男人都不可能保护我们,我们只有自我强大才能活下去,况且,我们只是杀的坏人。”
在孙妍看来,杀个人有什么不对的,谁说人命很高贵,要知道这世界坏人那么多。
方晓道:“这不是坏人不坏人的问题,你们感觉不到这阴森阴寒的地狱之气多么让人心情不爽吗?”
地狱之气就好比阴天下雨,看着就让人心烦,而一些好的灵气就好比晴空亿里,让人心情愉悦。
主动沉浸在阴天的人,会心情不好,还很容易感冒发烧,体质变差。
方晓印象里,路梦瑶这个从小到大一起上学的女同学一直是可爱阳光型,然而仅仅一个晚上不见,竟然变成了阴沉阴郁型,变化太快,让人不适应。
其实仔细想想,这种一夜变化也说得通,就好像一个女生在学校里被一大堆人扇耳光,一夜之间变得沉默寡言,精神恍惚。
这种变化一旦发生,无法逆转,除非时光逆流。
“这就是你没驾驭地狱之力的结果。”
这时,之前击鼓传头第一个传递头颅的青年刘杰,从女生宿舍楼上走了下来,居高临下,一副鼻孔看人的欠揍表情。
刘杰身上同样弥漫着地狱阴寒之气。
在他看来,如果地狱之气能让人强大,为什么不吞噬吸收呢?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刘杰旁边跟着被他伤害过的短裙美女张婷,张婷挽着刘杰胳膊款款走下。
张婷之前断了一支胳膊,但是她是昨晚活下来的十人之一,获得冥王指甲当晚,她就杀了一些人,然后通过地狱之气,竟然奇迹般再长出一支胳膊,比原先胳膊更白皙,更漂亮。
方晓看着张婷,感受这短裙美女身上弥漫的阴寒之气,看着张婷挽着刘杰胳膊,问道:“你的胳膊不是被他害的吗?你为什么还要挽着他。”
张婷笑了笑,道:“很显然,如果不是他把头传递给我,我不会得到地狱之力。”
方晓无语,心说这就是所谓的“感谢那个曾经伤害过你的人”这种逻辑?
好扭曲。
看着眼前这一群身染地狱阴寒之气的人,方晓只觉他的价值观要崩塌。
眼前这些人,除了罗皓,其他和其她人都已经杀过人。
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给人一把刀,这人是选择做厨师还是去拦路抢劫,这是哲学问题。
很显然,眼前这些人选择了拦路抢劫。
那个黑婚纱地狱恶鬼,给了十个幸存者每人一个冥王指甲,这种比死神镰刀还要锋利的地狱器物,开启了这些人拦路抢劫的生涯。
方晓点点头,说道:“好好好,你们都有理。不过,刘杰,我正想去找你算账,你却自己送上门。昨晚,你好死不死的往我所在位置躲,害我承受了一次断腿之苦,这账必须算清楚。”
刘杰鼻孔看着方晓,问道:“算不算账放一边,我很好奇,你是怎么活过来的,我明确记得,昨晚你是死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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