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0章 苏疯子(第2/2页)  隔壁村有个看风水的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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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血手是他的诨号。

    只是,诨号过于响亮了,于是,他的真名也就自然不被人记得了。

    血手之所以叫血手,是因为他的手很硬,出道的时候,用一只右手生生的掏了三十一个人的心脏,掏出来的。

    血腥的味道,足足一个星期都洗不下去,那手伸出来的时候,往往都让人觉得恐惧,觉得上面全都是血。

    所以,他叫血手。

    血手是通缉犯,他从前是在不知名的地方拜师学艺的,师傅的功夫不高,但是,血手天资聪颖,而且和师傅的女儿也是私定终身。

    只是,他很不幸,他师妹被人jian杀,那一天晚上他疯了。

    一个星期后,一个灭门惨案出现了,他,成了通缉犯。

    一路潜逃到了这里,不是血手的他,为了生存,变成了血手。曾经的善良和单纯,被别人的鲜血所掩盖,他早已不再无辜。

    所以,当那个人一掌打死他的时候,血手除了疑惑,不甘之外,甚至没有丝毫的觉得不应该。

    他可以杀人,那么,自然也有被人杀死的准备。

    杀他的人,是一个疯子。

    苏疯子。

    之所以杀死血手,有人说了,是因为苏疯子看上了一个灰不溜秋的丫头,那丫头很可笑,她不是朱雀郡本地人,她毒死了想要卖她的养父母。

    养父母,只养了她六天。

    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朱雀郡没有人会当回事,但是,她跑了。跑到了混子城,跑到了这里,她想要的就是一死,因为,她觉得自己很血腥。

    当一个醉的昏天暗地的中年人拉着她,几乎把拼死挣扎的她剥光的时候,一只手捏碎了那个人的喉咙。

    “你不该死。”

    有人说,有些人就像神一样,只要一出现,就可以将大多数人笼罩在他的光环之下。他的背后是阴影,他的面前是光环,因为他,有人沦入地狱,有人乐如天堂。

    那个灰不溜秋的女孩子,穿上石榴裙,穿上高跟鞋,做好了头发,擦干了脸上的泥土,她真的好漂亮,只有十五岁的她,出落的水灵如花,让人忍不住的想看。

    而有些人就如同沦落地狱一般,血手管理着南城的一块地方,当苏疯子要那女孩子在这里开一座歌舞行的时候,血手自然而然的干涉。

    血手知道苏疯子很强,所以,他带了五十多号人,手里面都是标准的砍刀。刀锋很锋利,看起来很是吓人,血手还招揽了苏疯子。

    他认为,如果这个疯子被招揽的话,那么,南城就是他的天下了。

    于是,他的脖子被拧断了。

    一时间,混子城风云激荡,谁都怕那个该死的疯子,而同在南城的王麻子和李瘸子更是如履薄冰,也许,不久之后,朱雀郡都会有所震动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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