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血手是他的诨号。
只是,诨号过于响亮了,于是,他的真名也就自然不被人记得了。
血手之所以叫血手,是因为他的手很硬,出道的时候,用一只右手生生的掏了三十一个人的心脏,掏出来的。
血腥的味道,足足一个星期都洗不下去,那手伸出来的时候,往往都让人觉得恐惧,觉得上面全都是血。
所以,他叫血手。
血手是通缉犯,他从前是在不知名的地方拜师学艺的,师傅的功夫不高,但是,血手天资聪颖,而且和师傅的女儿也是私定终身。
只是,他很不幸,他师妹被人jian杀,那一天晚上他疯了。
一个星期后,一个灭门惨案出现了,他,成了通缉犯。
一路潜逃到了这里,不是血手的他,为了生存,变成了血手。曾经的善良和单纯,被别人的鲜血所掩盖,他早已不再无辜。
所以,当那个人一掌打死他的时候,血手除了疑惑,不甘之外,甚至没有丝毫的觉得不应该。
他可以杀人,那么,自然也有被人杀死的准备。
杀他的人,是一个疯子。
苏疯子。
之所以杀死血手,有人说了,是因为苏疯子看上了一个灰不溜秋的丫头,那丫头很可笑,她不是朱雀郡本地人,她毒死了想要卖她的养父母。
养父母,只养了她六天。
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朱雀郡没有人会当回事,但是,她跑了。跑到了混子城,跑到了这里,她想要的就是一死,因为,她觉得自己很血腥。
当一个醉的昏天暗地的中年人拉着她,几乎把拼死挣扎的她剥光的时候,一只手捏碎了那个人的喉咙。
“你不该死。”
有人说,有些人就像神一样,只要一出现,就可以将大多数人笼罩在他的光环之下。他的背后是阴影,他的面前是光环,因为他,有人沦入地狱,有人乐如天堂。
那个灰不溜秋的女孩子,穿上石榴裙,穿上高跟鞋,做好了头发,擦干了脸上的泥土,她真的好漂亮,只有十五岁的她,出落的水灵如花,让人忍不住的想看。
而有些人就如同沦落地狱一般,血手管理着南城的一块地方,当苏疯子要那女孩子在这里开一座歌舞行的时候,血手自然而然的干涉。
血手知道苏疯子很强,所以,他带了五十多号人,手里面都是标准的砍刀。刀锋很锋利,看起来很是吓人,血手还招揽了苏疯子。
他认为,如果这个疯子被招揽的话,那么,南城就是他的天下了。
于是,他的脖子被拧断了。
一时间,混子城风云激荡,谁都怕那个该死的疯子,而同在南城的王麻子和李瘸子更是如履薄冰,也许,不久之后,朱雀郡都会有所震动吧。
(本章完)
快眼看书小说阅读_www.bookcu.com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