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八经的饭馆儿,来这里吃饭的,也并非那种正儿八经的食客。”
刑如意扫了一眼。满娘的饭馆儿的确有些不同之处。
别的饭馆儿,虽说也不对客人的身份有所限制,但读人绝对不会跟庄稼汉坐在一起,并且毫无芥蒂的谈笑风生。粗布麻衣的姑娘也绝对不会跟穿着绫罗绸缎的人坐在一起,免得遭人嫌弃。可在满娘的饭馆儿里,这些并不会坐到一起吃饭的人都坐到了一块儿,而且相处的身为融洽,和谐到让刑如意误以为他们都是旧日的相识,是极好的朋友。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是你们凡人常说的一句话,倒是很适合满娘这里。此处,应该就是满娘的家。满娘最初做的应该也只是小买卖,图得不过是自己有门做饭的手艺,能够养家糊口,顾着一家老小的日子。
来吃饭的食客,有些是满娘的邻居,有些是旧日相识的朋友,还有一些是慕名前来的,但无一例外的,他们都喜欢满娘做的一道菜。因为这道菜,他们也成为彼此无话不谈的朋友,至少当他们走进这扇门后,他们就成了彼此的朋友。”
刑如意仔细的瞧了瞧,果然,在每张吃饭的桌子上都摆了一道菜。一道一模一样的菜。
“那是……”刑如意吸了吸鼻子:“溜肝尖。”
“我也点了。”狐狸示意刑如意朝着满娘看去。
距离刑如意不过两米的地方,满娘正将猪肝儿切成柳叶片放入盆中,院子里原有的饭香气里又多了一丝生鲜猪肝儿的味道。
溜肝尖算是一道比较常见的家常菜。在刑如意的学生时代有个朋友就极为喜欢,偶尔也会撺掇她一起去吃。可她天生似乎就不喜欢这些动物肝脏,隔着老远就能闻见那股味道。哪怕厨艺再精湛的师傅,都没有办法将这些动物内脏处理的让她满意。等到她学做饭的时候,也尝试过去做这道菜,但事实证明,做的好,不见的自己就会去吃。
满娘将一大勺白醋倒到猪肝儿上,洗净了双手,进行下一道必须的工序。刑如意则将目光收了回来,看着狐狸的眼睛道:“先声明,我不喜欢动物内脏,尤其是猪肝儿,猪大肠这些,我总觉得有股怪怪的味道。”
“所以呢?”狐狸微眯着眼睛。
“待会儿这道菜上来,你负责消灭掉。我不吃,一口都不吃,你千万别劝我,劝了也没用。”
“我从不强迫夫人做她不愿意做的事情。”狐狸双手环胸:“只是夫人你不好吗?”
“好什么?”
“从满娘的手法来看,这道菜做的也没有什么稀之处。还有那些做菜的东西,看着也极为普通,那么她是如何吸引到这些食客的。男女老幼,脾性与口味肯定是各有不同的,可你再瞧瞧那些食客,他们几乎都选择了这道菜,并且在品尝的时候都露出了那种特别满足的表情。”
“兴许他们都喜欢吃这道溜肝尖。”
“再喜欢的东西,吃得多了,也是会腻的。可你瞧他们的表情,并不像是吃了很多回的那种。夫人的厨艺,我认为比满娘还要高出许多,可夫人做的菜,却没有这道溜肝尖这么具有魔力。”
“激将法?”刑如意摸摸鼻子:“没用的,很早以前就有人对我用过了。”
“无妨,待会儿等这道菜上来了,你仍可以坚持你现在的想法。不过,我觉得夫人你,是会改变主意的。”
说话间,自院门口又走进两个人来。来的是两个年轻人,其中一个穿着绸布长衫,面容白皙,眼睛里透着一缕卷气息。另外一个则是短衣长裤的打扮,其中一条裤腿上还沾着不少泥巴,另外一只脚上的鞋子也是踢啦着的。在鞋底的边缘部位,刑如意发现了一些青草以及一粒粮食的种子。这一看,就是刚刚从田地里劳作回来的。
一个生,一个农户,两个人却是结伴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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