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般讲究,再说,他到边境快三年了,就没吃过几样像样的吃食,多数肉食,不是烤就是熏,味道重又油腻,他实在提不起兴趣,每次吃饭总是怀念胡家的饭食。
说起胡家,罗璟抬眼向上,“大灰还没回来么?”
“还没呢,不过估计差不多了。”他们此时一付边城普通老百姓的打扮,周边的茶水桌还坐着一圈低调打扮的下属。
“今天有些迟了。”罗璟眉头微蹙,麦色的皮肤在边城的阳光下闪着健康的光泽。
十六岁的少年,五官如雕刻般分明,线条硬朗却不失俊秀,走在边城的街道上,不知被多少大胆的少女表白仰慕。
“可不是嘛,不过,大灰聪明,飞得又高,大人不必担心。”大灰和大白是郎将的心头之物,少了根羽毛都要紧张半天,这回大灰回来的时辰晚了点,难怪他担心了。
罗璟运目远眺,朝大灰飞行的方向遥望。
大灰和大白是珍珠送给他的礼物。
那一年,知道他不日就要去边境寻找大哥,她便托了刘掌柜,寻到这对信鸽。
也许她天生有动物缘,给她驯养过的飞禽走兽,一个更比一个更具灵气。
这对信鸽,她不过驯养了十日,那通身的机灵劲,比之小黑都不差。
罗璟稀罕得很,不单是因为是她送给他的原因,更多的是,大灰和大白用途实在太大了。
不仅能日飞千里,还比普通的信鸽飞得更高,地下的弓箭手根本威胁不到它们。
经受得住恶劣的天气,识别得出复杂的地形,聪明又警惕,能巧妙的避开天敌和人为的伤害。
骨骼粗且轻盈,翅膀长且厚实,抗病抗寒的能力非常强。
养了近三年,出了无数次任务,从没有一次把信件丢失过,即使由于各种因素,没能把信送到,它们也会把信照搬带回,非常有原则。
他们在这个边城已经待了好些天了,通讯消息全靠大灰和大白。
“来啦!”
罗十三低声道。
不远处,一身粗布夹袄的男子朝他们方向走来。
经过他们桌子时,卷成小团的纸团不着痕迹的掉落。
罗十三迅速遮掩,随后递给罗璟。
罗璟掩袖打开,一目十行,随后把纸团塞进了怀里。
“走。”
他率先起身,疾步离开。
边境民风彪悍,敢留在边城讨生活的人,大多都有些手段。
这里是边城最前沿的一个普通小城,不是什么军事重地,所以城防并没有多严格,和平时期,汉民和牧民也多有交汇,此地的百姓,对于彼此都早就见怪不怪。
城西边上,一片低矮的屋舍,阡陌交错的小巷里,少有行人驻足,这里是小城的平民区,这几年战乱频频,普通的老百姓有能力的早已离开这战争前沿,剩下些没钱没本事离开的,或是胆大想发些战争横财的,总之,如今还敢在城内穿行的,多少都是些难惹的主。
罗璟落脚无声,他身后跟着十几个脚步轻盈的男子。
“在最西面的院子里,里面藏着五个人,屋前有个破旧的水缸,十三,你领着他们几个从后面包抄,别让人趁乱跑了。”
“是,大人。”罗十三轻声应下,手一挥,领着人消失在这片乱糟糟的院落中。
罗璟一群人无声前行,偶有路旁的居民瞥见,都连忙掩门闭户,生怕这群煞神朝自家而来。
走在脏乱的小巷中,罗璟脸上沉着而冷静,跟随大哥入伍三年,从一个普通的士兵升到五品的郎将,全是由一个个战功累加起来的,从刚开始第一次杀人时的紧张与惶恐,到后来,经历的各种大小战事,渐渐有了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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