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绝佳人选。
“好,我答应你,今晚带你去吃甘平本地特色菜。我带个人过去你没意见吧?”厉元朗打着哈哈说。
“随便,你要不带人我还得带呢,咱俩孤男寡女的,传出去不好听。”
“一言为定,我稍后把地址发给你。”钻进那辆捷达王,厉元朗发动车子,直接开往县郊的城乡结合部。那是一片平房区,因房租便宜,是不少初来乍到年轻打工族的理想租住地,苏婉芳便是其中之一。
他是在路上给苏婉芳打电话的,别看认识小丫头有时间了,还一次没去过她的出租房,主要是男女有别不方便。
有些话其实就能在手机里表达清楚了,无非是让她晚上陪着厉元朗去和方文雅吃饭,还有好好表现,争取得到方文雅认可,他再帮着说几句好话,做秘书这事就水到渠成了。
只是手机那边乱糟糟的,是苏婉芳和别人吵架,还是男的,似乎不止一个人。
厉元朗担心苏婉芳挨欺负,他对苏婉芳有像小妹妹一般的爱护。他有个妹妹,三岁那年一家子出去玩,结果妹妹走丢了,父母急疯了满世界的找,至今也毫无音讯。
他妈妈因受此打击一蹶不振,没多久得急病撒手人寰。他爸借酒浇愁,整天抱着酒瓶子度日,身子骨一天不如一天,在他大二那年突发脑梗半身不遂。
把厉元朗急得都想退学,还是水婷月及时阻止他,他爸爸供他念大学不容易,就此荒废不是他的本意也不是他爸爸希望看到的。
治病需要钱,半身不遂更是费钱的病,厉元朗省吃俭用,课余时间打两份工,好不容易熬到大学毕业,这也是他严重缺钱的主要原因。
现在厉元朗条件稍微好了一些,就请个保姆专门照顾他爸,他也经常抽时间回去看望他老人家。
所以说,他对苏婉芳没有其他杂念,喜欢摸她头,也是哥哥关怀妹妹的下意识举动,干净的如清水一般纯洁。
闻听到苏婉芳在手机里和别人争吵,厉元朗心急如焚,开车速度飞快,按照苏婉芳提供的住址找到她的出租房。
是在一条小胡同里,厉元朗七拐八拐的在一户人家门前停下。离老远就能听到有个公鸭嗓的男子在那里叫嚣,说他孙毅看上的女人,从没跑出过他的手心。
厉元朗冲进院子里看到,苏婉芳站在房门口,正被一个穿花衬衫,染着黄毛,胳膊上有纹身,脖子上挂大金链子的瘦高个男子抓住手腕,而男子身边还有两个流里流气的帮手,一个染着红毛,一个染蓝毛,都抱着胳膊在一旁起哄看热闹。这仨人年龄都不大,也就二十多一点,可做派跟小混混没区别。
苏婉芳拼命挣扎,嘴里面不住骂黄毛是色狼赶紧放手,她越这样,黄毛贱皮子越是兴奋,还说他孙毅就稀罕性子刚烈的,这样才有征服欲。
他那俩哥们红毛和蓝毛在旁边又吹口哨又拍巴掌,大言不惭的管黄毛叫孙哥,管苏婉芳叫嫂子。
气得苏婉芳脸色通红,浑身扭动反抗,本来就波澜壮观的山峦微微颤动,把个黄毛馋的直舔嘴唇,恨不得上去吃一口,并嬉皮笑脸伸出另一只手想要抓上去。
千钧一发之际,厉元朗抄起身边一根木棍大吼一声冲上去,只听“啪”的一声巨响,都能听到骨头碎裂声音。
木棍正好砸在黄毛罪恶的那只胳膊上,把他疼得“嗷”的大叫起来,整个身体一躬,像个大虾米似的。脸上因为巨疼,五官扭曲在一起,原本苍白无血色的脸,变得狰狞可怕,好似白无常现身了。
而红毛和蓝毛见此情景顿时一惊,厉元朗不会武术,没有以一敌三的能力,要想取胜,只有采取突然袭击和一鼓作气,丝毫不给对手反击的机会。
他抡起木棍上下纷飞,打完黄毛又打红毛和蓝毛,直到把这仨人赶到院子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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