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狗,放松,没事的。”
李初见拍拍郑二狗的肩膀,从他的身后走出。
“不行,见哥太危险了。”
郑二狗憨声回答,快走两步重新挡在了李初见身前。
“真没事的,二狗。我认识它,不信你问小牧子。”
李初见指着从远处跑过来的那条通体黑色,只有四足呈黄色的大狗,对郑二狗解释道。
“见哥,虽然阿黄在末世前和你的关系很好,但为了安全起见,你还是别过去了,要是阿黄变异了怎么办?”
牧泽从队伍的末尾走到李初见身旁,同样开口劝道。
“要是变异了,早都攻击了,还能让我们在这里闲聊这么久。”
李初见摇摇头,没好气的说道,然后不顾众人的反对,走到最前面,对蹲坐着的那条大狗拍拍手,亲切的喊道:“阿黄,快过来让我看看。”
听到李初见的喊声,阿黄吐着舌头,如同脱缰的野马一般,四足狂奔跑到李初见身旁,用头亲昵的蹭着李初见的裤管,不停的摇晃尾巴。
“阿黄,你好像变大了,也变胖了?”
李初见蹲下身,抚摸阿黄的脑袋,仔细的端详了一会儿,对阿黄问道。
“汪汪汪。”
阿黄前肢趴在李初见膝盖上,冲他叫了几声,算是回答了他的问题。
“咦,阿黄你瘸的那只脚怎么好了?”
李初见看着阿黄作为支撑点的后脚,惊喜的问道。
“汪汪汪。”
阿黄又是叫了几声,当作回答。
“李初见你可真是个傻子,阿黄又不会说话,怎么可能会回答你,最近你的智商真是越来越低了。”
李初见摇摇头,在内心嘲笑了自己两句后,思绪一时间飘到了与阿黄第一次遇到的时候。
和白锦一样,李初见也很喜欢小动物,但两人所不同的是,白锦喜鱼,而李初见则更加钟情于狗。
如果你要问李初见,你都喜欢什么动物,他会告诉你有很多,但你要是问他最喜欢哪种动物,李初见肯定会不假思索的告诉你,狗是我最喜欢的动物。
而李初见与阿黄的相遇,则是因为那天恰逢周末,牧泽由于一些事情没在学校,白锦那时也没有和李初见在一起,李初见无聊之下一个人跑去商业街闲逛。
可李初见逛了一会儿还是觉得很无聊,他离开商业街漫无目的的闲逛。逛着逛着,李初见走到了一条人流量很少的小路。看了看周遭的环境,李初见决定转身离开,毕竟这里人烟稀少,难保不会出现什么意外。
汪。
李初见刚刚转身,就听到一声凄厉的惨叫。他扭头看去,看到一个醉汉正拿着一根木棒在打路旁找食的流浪狗。
“特么的,你还有没有点公德心啊!”
李初见大骂一声,向醉汉怒气冲冲的跑去。
“关你屁事,老子我乐意,抓紧给我滚,小心我连你一块打。”
醉汉用木棒指着李初见,醉醺醺的叫嚣道。
李初见没有回话,简单粗暴的一拳打在醉汉的肚子上。
由于李初见的这一拳根本没有留任何情面,醉汉直接瘫倒在地,李初见狠狠的踹了他几脚后,就没有搭理他。毕竟要是把他打坏了,弄出些什么事端也不太好。
李初见查看了下流浪狗的伤势,把它小心的抱在怀里,走回商业街找了家宠物医院给它治疗伤势。
索性醉汉因为喝醉了的缘故,没有用出多大力气,流浪狗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势。经过几天的治疗后,流浪狗已经好的七七八八了,就是有一只后腿瘸了。
在宠物医院洗过澡,修养了几天后,流浪狗完全没有了先前埋汰、瘦弱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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