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差点被一口口水给呛死,咳得脸红脖子粗,又被某男一双炙热的大手拍得热血上涌,半晌才狠狠瞪了人家一眼。
滚蛋!再敢如此轻佻看我不把你的新衣做成绿色的!
咳得水汪汪的眼哪有半分气势,倒显得楚楚可怜,动人无比。
男人诧异。绿色又如何?只要娘子喜欢,红色为夫也穿。
某女。好吧,这时代的男人还不知何谓要想日子过得去,身上就得披点绿
项郎,你已经几日没去山中干活了?时间不等人,明日赶完集便去吧,我也得好好赚钱了,没有空天天陪你游山玩水。
这几日长乐身上有伤不便,加之赵家的事情没了,某男索性一直留在石山上陪着他家小娘子。
不是一起去侍弄那几块田地,听小姑娘讲她那些新奇的植物都怎么种又怎么食用,便是和小姑娘一起去溪边垂钓,抑或某女跟在他身后陪他砍柴。
值得一提的还有小豆豆,这小狼崽子已经快三个月大了,被喂得全身肉滚滚的,整天不把自己当成只可作为的狼,只当自己是个单会耍宝的狗崽子,蹿哒蹿哒跟在两人身边,笨得连块石头都翻不过去,一整就摔得连滚带爬,给它活鱼它还挑剔着不吃
某男怎么瞧这狼崽子怎么一副没出息的样子,偏生他家小娘子非把那毛团子宝贝一样宠着,又梳毛,又洗澡,又喂做好的食物。
那毛团子被惯上了天,晚上居然还往炕上爬,爬上去还不算完,总要窝到他家小娘子怀里睡,往往他伸手一捞就捞着只毛绒绒软乎乎朝上翻的肥肚皮,着实叫人恼火不已!
娘子,为夫和你说件正事。
长乐见她家男人一脸严肃,索性也不羞了,正色地看向那人越瞧越立体的脸庞。项郎何事这样严肃?
男人睨了一眼正在两人脚下绊得自己摔跟头的笨狼崽子。
豆豆不小了,这么大应该开始学习自己狩猎,不然它就是只废物,日后带进山里非让野兽把它当块肥肉吃了不可!
某女赶紧把她家宝贝抱了起来。那可不成,豆豆只是个小姑娘,看家就好,不叫它去打猎。
它可是狼,骨子里该有野性,不叫它打猎用来看家,那不如养只狗了。
长乐煞有其事地点头。那就当它是狗好了。
某男。
小姑娘得意洋洋睨着他,黑亮的瞳仁里全是叫人无可奈何的顽皮。
果真不叫它学打猎?那它可就没半分自保能力,日后叫它自己的崽子吃了都有可能。
长乐大是不信地翻了个白眼。怎么会叫它自己的孩子吃了呢?
男人一本正经地哼了一声。你不知道吗?狼和狗生出的崽子有可能是獒,獒凶残得很,吃掉整窝兄弟姐妹不在话下,吃了它娘也无不可,你要是想看你这心肝宝贝连它自己的崽子都打不过,最后被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下,那你就护着它罢!
某女低头瞅瞅她家小豆豆一片温柔的青色狼眼,她真的忘了这货是只狼,只觉得它能活下来不容易,又胖胖的,软软的,身上肉肉暖暖的,可爱的叫人不忍它吃半分苦头,她哪舍得叫它自己打猎?
可是,狼毕竟是狼,就算它甘愿做一只狗,它也有它独特的使命,譬如日后做母亲,真生出只獒来难道就要死吗?
长乐怎么舍得她亲手喂大的宝贝那样死法?
日后她自己生了孩子可能会死,难不成叫她养的小母狼也是一样的命运?不,绝对不行!
那它学会自己打猎就不会死了吗?
某男轻笑摸了摸小姑娘的头。它可以将自己的孩子喂饱,再教会它们打猎,那獒有了狩猎野兽的本事,自然就不会去吃它的亲人了。
其实长乐想说她也可以把獒喂饱了不叫它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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