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3章:小心思致我自己(第1/2页)  渭城朝雨忆清晨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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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篇有关宋忆轩的一个心理小剧场,你也可以理解成为是我的一篇杂乱无章的自述。

    在故事的开头我是这样介绍我我自己的:

    我叫宋忆轩,从十五岁开始就带着父母的期望只身来到这座城市(指巴黎)开始了漫漫求学路。父亲是一名律师,母亲是国内知名的脑科医生,所以在他们眼里,我必须受到最先进的教育,上最好的学校,好继承他们其中一个的衣钵。

    他们不会明白,我既不喜欢律师,也不愿意当医生,我的梦想是当一名伟大的新闻记者,挖掘出最真实最动人的故事。完全不顾我是否愿意,我的人生正在按照他们提前设计好的道路稳步前进。

    没错儿,回国之后,我没有走那条他们给我安排好的那条稳稳当当的路,我选择了我喜欢的专业——新闻学,以后我也会选择我喜欢的职业——新闻记者。

    说就实话,我原本以为回国之后父母会坚持让我选择医学院或者法学院,我早就做好了和他们据理力争的准备。

    出乎我意料的是,在我提出学新闻之后,他们谁也没有拦我,老宋同志甚至主动给我安排好了一切,替我选好了学校,联系了老师。

    我虽然不能完全摸清楚他们心里的想法,但我知道他们在我的教育问题上转变了方式,更多的顺从了我的意愿。

    回国之后的不久,妈妈因为工作原因去了美国,老宋同志也跟去了,就这样,我再次被他们托管,认识了盛怀晨,从此开始了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的日子。

    刚开始认识盛怀晨的时候我对这个人并没有多大的好感,感觉他仅仅是皮囊比别人好看而已,但也没有什么厌恶感,不得不承认,长得帅的人就是有比别人多一点的相处的魅力。

    盛怀晨是妈妈出国前给我找的主家人,她的好闺蜜沈阿姨的儿子,就这样,我和一个跟我年龄相仿的、自带主角光环的帅哥成了室友。

    也是因为这样,我成了一些人的眼中钉。

    但我并不后悔,很是庆幸我能在我比较美丽的年纪认识盛怀晨,并成为了他生命里的三分之一。

    渭城的小巷里,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骑着单车的盛怀晨把飞溅的泥浆溅在我白色的连衣裙上。

    凌大的校园内,我报道的那一天,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那时候,盛怀晨跟骆轩豪说过一句话:“我的人,你想都别想。”

    深夜的酒吧里是我们第三次见面,我失恋后萎靡不振,把盛怀晨当成了我的解药,调戏他不成反被他反调戏,我记得我把一瓶红酒泼到了他白色的西服上。

    军训时,盛怀晨为了能更我有更多的互动机会,主动和学校申请要当我们的教官助理,他不仅送了我军训神器——姨妈巾,还第一次当着全校新生的面把晕倒的我公主抱抱起,羡慕的旁人噫吁嚱。

    金梦湾是我们的一个重要根据地,也是属于我们的小家,我的身份虽是房客,可这个地方早已把我当成了女主人,在这里,盛怀晨轻轻跟我说:“如果有一天我因为耍流氓入狱,那么报案的人一定是你。”在这里我们一起迎来了我们家的另一员,我们的狗狗——儿子。在这里,盛怀晨是世界顶级大厨,而他的食客永远都只有一个,她的名字叫宋忆轩。

    不知道了具体时间,我无意中打开了盛怀晨的秘密衣柜,发现一些本属于我的东西,和盛怀晨的日记,从此之后,我才明白了,这场爱情,不是简单的见色起意,而是一场蓄谋已久的甜蜜。

    国庆节,六人组一起约定去了莫干山,我才发现了盛怀晨的缺点,他原来也有害怕的东西——过山车,这个宁愿原地等我们两个小时也不肯坐过山车的家伙,冒死陪我坐了雷神之锤,那时候我感受到了他的虚弱,从此我发誓我再也不会玩过山车和雷神之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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