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宝听到“猪肉”就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这才察觉到面前这姑娘的不是简单的人。
哪怕她穿的破破烂烂的,晒的小麦色的肌肤泛着健康的光泽,脚上却穿着一双圆头皮鞋,倒是显得她的破衣裳太过刻意了。
唐明远谨慎的看了看四周,低声问:“怎么卖?”
那姑娘就是看他们父女衣裳整齐,这才前来招呼,露出个笑容:“野猪肉一块一角一斤,还剩下点家猪后腿瘦肉便宜了,只要一块六角一斤,不用票。”
唐明远还是跟上去,买了三块钱的肉,准备包饺子,这些天家里都很久没看见肉了。
这里的黑市明显比以前更热闹了,吃喝用的应有尽有,估摸着东西齐全的都能和供销社相提并论了,当然,这里的肯定是贵一点。
再者这里地方大,卖东西的都不会凑在一起。
唐宝忍不住诱惑买了一只卤的野鸡,又买了些干海带,虾米什么的,这才准备回去。
山坡后的树木并不多,因此太阳出来一走动,唐明远见女儿出汗了,就让她在树底下等自己,自己去看看杨铮怎么还不来。
唐宝一点也不顾忌形象的坐在树荫底下,身前放着竹背篓,为防杨铮起疑,还特意放了不占重量的干海带,虾米,两斤大米和两斤多猪肉,还有卤好的野鸡,用万分饥渴的眼神看了看肥瘦相间的猪肉,想象着自己已经在吃红烧肉
光是想想,就美的让她的口水都差点流出来了。
可怜记忆里的自己曾经是为了减肥和三高,肉都不想碰,就吃鱼虾和海鲜。
老天,我错了,要是能把我的空间塞满肉,我一定会好好珍惜吃肉的机会,绝不会嫌肥挑瘦。
“闺女,你这肉怎么卖?”一个穿着青色罩衣,面黄肌瘦,头发斑白的老太太走过来,蹲在她跟前,有点浑浊的眼神几乎黏在肉上。
唐宝一看自己的姿势,和来黑市上卖东西的人差不多,抬头冲老太太一笑:“大娘,我这是才买来的,不卖。”
“闺女,那你能不能卖我一点?”老太太直截了当地问,见她歉意的摇头,满脸苦涩的恳求:“我家老头子快不行了,我就想给他吃顿好的,可是今儿猪肉都卖完了”
唐宝听了很是不忍,自己虽然十来天没吃肉了,可是家里有几乎每天都能吃到鸡蛋,点头同意:“大娘,肉三块钱。”
老太太从兜里掏出一块旧帕子,里面却只有一角两角的钱和一个细腻通透纯正,形状光素,用料厚实,没有绺裂的玉手镯。
她满是期待的看着她:“闺女,这是我藏下来的陪嫁,羊脂玉手镯,我和你换肉成不成?”
前几年的粮食比黄金和玉还珍贵。
粮食可以果腹,可以活命,黄金和玉却不能。
那时集体食堂吃大锅饭的时候,每个人平均只有二两粗粮。
这几年集体食堂已经解散了,可是吃的各种食物还是很珍贵的,大都人都饿怕了,就算有粮食也有藏起来,汤汤水水的混个水饱,也舍不得吃大米饭和大白馒头。
反倒是这黄金和玉不值钱,特别是这玉,比黄金还贱。
唐宝是觉得太贵重了,看这玉的成色,再过几年那肯定是能值个十几万或者百来万,觉得这天上掉馅饼不正常。
毕竟自己这运气可从来没这么好过,老天爷不可能一下子对自己另眼相看,反倒怀疑这老太太是不是联防队的托。
唐宝虽然很眼馋这好东西,却还是下意识的拒绝:“不”
老太太还以为她觉得不划算,毕竟现在没人敢戴这东西,赶紧道:“闺女,这是真的,人家先前给五块钱我还舍不得卖,我儿子这个月没寄钱回来,家里的钱又看病花完了,你帮帮忙换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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