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零四章 进食(第1/2页)  青蛙凶猛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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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宾虽然更信任大灰狼,但仍是同样拒绝了大灰狼的代劳。一来他确实是想让大灰狼趁机多休息一会儿,毕竟之前一直驮着他赶路,也着实是挺辛苦的;二来,则也是出于一种公平对待,给吸血女仆贝拉营造一种信任感。

    表现出的意思就是,不是他信不过贝拉,而是他为了照顾这两个手下,坚持自己去打猎,算是对属于的一种关照,让他们可以趁机多休息。全都拒绝,也就等于是一种公平对待,没有更偏向谁,也没有更信任谁。

    尽管事实上,他确实更信任大灰狼,对吸血鬼的信任还有很大程度保留,但他还是想尽量营造出这种对贝拉的信任感来。毕竟如果贝拉所发的那个血誓魔法是真的,那之后的三年内,贝拉都会在他手底下做事,他们也就必须建立起一定程度的信任。否则谁都不信谁,那也很难真正相处,也有可能会坏事。只有建立起信任后,他们才能更好的一起合作。

    罗宾此时身上确实没有带太多东西,连一开始出谷前往约克村时所带的那副弓箭也丢在享特酒馆内不要了。后来回到山谷后,他也没另找一副带上,甚至没收拾其他任何东西。

    不过他之前在森林里就一直带着的那袋飞蝗石暗器,却是并没有丢下,始终带着。无论是出谷到约克村,还是前往约克骑士的庄园赴宴时,都一直全程带着。

    尽管他之前在小猪们的屋外挑选武器时,特意为自己配了六把匕首,也是打算关键时刻可以当作暗器投掷。而匕首相比于石子,明显更具有杀伤力,也更结实与坚硬,平常也能用来削割东西,用途更广。

    但匕首的好处虽多,却是体积较大,不便多带。而且丢失之后,也不便于随时补充。飞蝗石在这方面就明显很有优势了,体积不大,能够多带一些,丢失了也可以随时方便补充,基本只要是稍加合手的石子就可以用来充当,几乎遍地皆有,俯手可拾。

    而且暗器这东西,从来没有嫌多的。关键时刻,一枚小小的暗器,有时是能够发挥很大作用的。

    此时罗宾深入森林后,稍加搜寻一番,便发现了猎物的身影,然后随手摸出几颗飞蝗石,甩手连发,很快就全部击毙打获。

    像在森林中用于打猎,飞蝗石就比匕首更适合了。匕首做为暗器的话,威力与杀伤力是更大一些。但只是用于打些野兔之类的小型普通猎物,就感觉有些杀鸡用牛刀了,稍微过于大材小用了。而且在森林这种复杂的地形中,树木茂密,又到处杂草丛生,如果偶有失手打歪的话,也比较难于寻获。遗失掉难于补充,就不太好了。还是用石子更好,打丢了也不怕,遍地都是,随时可以再补充。

    眼下离日出已经没有太多时间,为了照顾吸血女仆贝拉的时间,罗宾此时也有些赶时间,并没有耽搁太长时间,也没有搜寻什么大型猎物,只是打了一窝八只野兔后,就立即提着打获的猎物回返。

    赶回之前的休息点后,但见大灰狼这时正趴伏在地面上半卧着休息,而贝拉此时也将她那口棺材放倒下来,正坐在棺材板上休息。

    见到罗宾回返后,大灰狼与贝拉都立即跟着站起迎接,大灰狼更是屁颠地跑上前两步,向罗宾摇着尾巴高兴地道:“主人,您回来了!”

    罗宾点了下头,先随手把手里的一只野兔丢给大灰狼。

    大灰狼一见,立即准确地一口叨中,并向罗宾道谢。

    接着罗宾向贝拉走过去的途中,没等完全走近,还相隔着十来步时,也随手向贝拉丢过去两只。

    贝拉见状,立即一手一个,准确接过。接过之后,她立即就低吼一声,尖牙露出,迫不及待地低头咬住了右手上兔子的脖了,大口吞吸着这只免子的鲜血。

    她吞吸的很快,等罗宾走过去时,她已经把右手这只野兔的血给吸干净,然后随手甩下丢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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