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六章 阿金斯王国的罗宾王子到(第1/2页)  青蛙凶猛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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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丽丝身穿一件象征着纯洁、浪漫与庄严的纯白色婚纱礼服,在隆重悠扬的音乐声中,缓缓走入一楼的王宫议政大殿,也是今天订婚仪式的会场。

    无论订婚还是结婚,在新娘进入会场时,通常是要由新娘的父亲挽着新娘的手,送新娘进入会场,然后再一起走过红毯,亲自把新娘的手交到新郎手中,象征着把自己的女儿交给这个男人,算是种交接仪式。

    爱丽丝现在,自然是永远失去了这个机会,因为约翰国王已经去世,而且就是在她订婚仪式的两天前。不过,就算约翰国王能拖着病躯坚持到现在,以他之前一直重伤卧床不起的状态,恐怕也完成不了这个环节,能够勉强撑着让人抬来参加,就已经是非常不错了。

    父亲去世,或因故不能到场参加时,家中有兄长的情况下,一般是由长兄代劳。所谓“长兄如父”,这个世界却是也有差不多类似的说法。做为家中长子,也是家族最正统的顺位继承人,当父亲不在时,长子自然就要担起家长的身份,成为新的家族顶梁柱。

    但可惜,爱丽丝也没有兄长。约翰国王只有三个女儿,半个儿子都没有。如果是乔安娜还在的话,那乔安娜做为长姐,这个时候也可以代劳。但乔安娜却也恰恰不在,于魔尔森林一役中失踪了。

    不过若是乔安娜在的话,也根本不至于会发展到这一步,让爱丽丝来承担这一切。做为一直被培养的王国储君,乔安娜自然就会承担起来,接任为新的安达尔国王。

    而乔安娜接任的话,肯定会获得绝大数领主的支持与认可,根本不会发生像现在这样的动荡。也不至于让约翰国王为了应付斯托克公爵的逼迫,而发布那样的命令,最终让眼下这个之前籍籍无名的斯代芬,不知靠什么办法还是走狗屎运钻了这个空子。

    目前全家四口中,只剩下了爱丽丝一个。所以眼下,也就没人挽着她的手送她入场了。

    本来按照规矩,这一职责还可以由安达尔王室内的其他年长男性代劳。而按照身份、地位以及血缘的远近等方面来说,无疑老国王的弟弟斯托克公爵是最佳人选。做为爱丽丝的叔叔,他挽着爱丽丝入场也显得很合适。

    可眼下这个斯托克公爵的狼子野心经是暴露出来,想要跟侄女争夺王位,自己做国王。所以爱丽丝自然也就无法再容忍由斯托克公爵来送她入场,他们眼下没直接刀兵相见地打起来,就已经算好了。

    除了这个斯托克公爵外,王室内也不是没有其他男性成员,可其他的关系就较远了,爱丽丝本身也并不熟悉,也不希望在这时候,是由一个陌生人送她入场。与其如此,还不如没有,干脆她自己来。

    其实她心里倒是有个另外的人选,便是老国王的侍从官伊恩·怀亚。伊恩不但是老国王生前的亲信大臣,也还是三位公主文化课方面的老师,再加上又是从小看着她们长大的。所以从情感关系上来看,爱丽丝反而觉着伊恩让她感觉更亲近。至少比那个斯托克公爵,更像她叔叔。

    她这个想法自然也有跟伊恩说过,但伊恩却坚决不同意。因为他并不姓安达尔,不是王室成员,所以这是不合规矩的,必然会引来许多贵族们的反对与非议。

    就算爱丽丝不在乎这些,力排众议,真这么做了,也会把伊恩给推到风口浪尖上去。使伊恩遭受到更多攻击,与更多贵族们的抵制。

    所以,爱丽丝最终也就放弃了这个想法,决定不要任何人送她进会城了,直接自己一个人来。而且这么做,也能在这么多人面前,相应表达出她的独立与坚强。让这些人知道,她并不只是位柔弱不知世事的公主,有勇气也有能力承担好自己的责任。

    她手捧着鲜花,身后是两排同样身穿白色礼服的侍女伴行,将她衬托得庄严而隆重。也像是众星捧月,将她衬托得更加美丽漂亮,一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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