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拓面带微笑,举止大方,面对上百双眼睛的注视,丝毫不怯场。
“各位!”郑拓行礼:“在下只是一介粗人,略懂音律,刚刚听三殿下谈国家大事有感,心中激荡难平,随写下一首歌曲,名为《金都》,现在便送给大家,希望各位会喜欢。”
金都!
众人不明所以,从未听说过还有这种曲目。
金都不可能是郑拓自己写的,他还没有那个才华。
金都原名成都,是一位民谣歌手写给一座城的情歌,而写这首歌的理由很简单,想表达对这座城市的记录和留恋
同时,也是郑拓练习过千百遍的歌谣。
因为他所读的大学就在成都,那里有他的亲情、友情、爱情……还有最值得怀念的青春。
郑拓脑中回忆曾经种种,五指按住琴弦,开始弹奏那自己最为熟悉的音乐。
优美的吉他旋律,伴随着郑拓指间的弹奏传来,轻柔的如慈祥的母亲在抚摸婴儿肉呼呼的脸颊,使得原本还有些嘈杂的大厅变得安静下来。
随着音乐而来的,是郑拓那略显沙哑的声音……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是挣扎的自由。
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
金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民谣的唱法娓娓道来,伴随着优雅的旋律,诉说着一个人对金都的思念,在配合上郑拓沙哑的声线,仿佛让人看到一幅幅斑驳的画面浮现眼前,久久难以散去。
诺大的宴会大厅,没有人在悄悄私语,皆静静的聆听着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声音。
三殿下,十四爷,小姐公子,老爷少爷,包括孙坚与孙兴,还有那四胞胎乐师,皆是露出享受神情,全身投入其中,难以自拔。
周遭那些原本忙碌着服侍众人的仆人,皆是停下自己匆忙的脚步,生怕打扰到场中那男子的演唱般。
曾经有一位音乐家说过,只要有音乐,就不会有世界末日,因为隐约是世界的语言。
此刻,它正穿越时空壁垒,第一次降临在这片大地之上,引起在场所有人的共鸣。
随着金都的演唱继续,达到了副歌的高潮部分。
细细听来,歌词中对金都的留恋,让很多人不知不觉留下了泪水。
刚刚三殿下所言,不自然便回荡在脑中。
金都就是他们的家,他们出生在这里,从小生活在这里。
他们知道哪里的糖果最是好吃,他们知道哪里的风景最是美丽,他们知道哪里的姑娘最是漂亮,他们知道哪里的烈酒最是迷人。
外敌入侵,保护自己的家,人人都应该付出不谈回报,这才是一个家人应该做的事。
莫名悲伤的气氛酝酿在宴会大厅之中,随着郑拓手中最后一缕音符落下,一首金都作罢,大堂之中一片安静,落针可闻。
没有掌声,没有欢呼,所有人都还沉浸在刚刚那动人的旋律与歌词之中无法自拔。
寂静持续足足十几秒钟。
“啪……啪……啪……啪啪啪……”
三殿下缓缓起身,他面色庄重,眼似神阳,双手用力拍在一起,发出巨大声响。
紧接着,便如导火索般,引起雷鸣般的掌声响彻整座宴会大厅。
众人抬眼,望着场中那演唱出如此动人音乐的郑拓,皆露出崇拜的目光。
此刻的郑拓,在他们眼中已不在是一名贩卖长裙的小商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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