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子燕手里捧着面料走进堂屋,林志又忙招手叫她,“子燕姐,来,一起吃。”
陆子燕是个懂事的孩子,摇头笑道,“你吃吧,我吃过好多哩。”
其实,她吃的并不多。
大哥偶尔寻到鸟蛋,全被娘拿来炒野葱了。而且,每次寻到的并不多,也就七八个,最多的一次是十个。
鸟蛋又小,拌野葱炒了根本装不了一盘子,一家三口人,一人夹一两筷子就没了。
今天一早哥哥叫她煮鸟蛋时,她就知道,这是送礼的,不能吃。
但林志被林园调教过,有好东西时,不能独吞,要跟好朋友一起分享,他捧了一把塞到陆子燕的衣兜里,“以前是以前,可你现在没有吃的啊。”
倒把个陆子燕惹笑了。
看看快到中饭时间了,陆子翊叫林志吃了饭再回去。
他喊过妹妹陆子燕,兄妹二人亲自下厨。
陆大娘子朝厨房看去一眼,不管,只管纺自己的纱。
因为有林志送来的大米,陆家今天做了过年才吃得起的大米饭。
当然了,林志也一样。
他就着狼骨头汤,高高兴兴吃了一大碗。
陆大娘子看到桌上难得的大米饭,没生气摆脸色,但也没高兴地多话,一直闷声吃饭。
林志是小孩子,倒也不计较。
吃罢饭,陆子翊将林志送到大道上,他才回家来。
见自己娘没有纺纱了,一言不发坐在后院里,他便走上前,说道,“娘,阿园是个懂事的姑娘,看,她送的回礼,就比别家的多。”
“你送的也不少啊!”
“娘,可有不少人家,只管收,不管回礼的,她有送回礼,说明记着恩啊。再说了,那六只狼也不全是儿子打的,有她的一半呢。”
陆大娘子惊讶问道,“她还有这本事?”
陆子翊点头,“本事不比儿子小,她轮着扁担扫过去,一只狼的腿就断了,要知道,她才十五岁,个子又瘦小。”
陆大娘子抿了下唇,“行了,两家礼也送了,你找个媒人上门问日子吧。”
“是,娘。”陆子翊眉头舒展开来。
林志左手抱着一袋子鸟蛋,右手扬着鞭子赶着牛,迎着春光,唱着歌儿,开开心心往家走。
走到秀水村旁的小树林旁时,他听到林中有女孩子在哭,听着声音,像是林翠。
他吓了一大跳,跳下牛车就往林中跑。
只见林子里,三四个地痞们,围着林翠嘻嘻哈哈地说笑着。
有人还吹着口哨,“都是认识的人,别那么不好意思嘛,唱个歌儿来听听,本少给你十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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