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天我穿过的衣服已经被人洗好,换了衣服,跟他进电梯到一楼。
这座房子的一楼放眼望去有宽大的客厅和开放式厨房,黑白灰的主色调结合枫木地板,整体感觉既低调优雅又硬朗冷酷,客厅、餐厅、厨房区域自然过渡,之间没有任何阻碍。厨房是木纹厨柜搭配不锈钢台面,铅灰色的流沙纹地砖,透出雅致高贵。一张巨大的橡木台面餐桌,和楼上卧室的床头材质遥相呼应,别具一格,让人眼前一亮。
当然啦,各种电器也是应有尽有,只不过不见丝毫的烟火气息。呵呵,估计这厨房,日常也就是客厅的专属装饰背景而已。
说是吃饭,可是,那张大大的橡木餐桌,虽然泛着柔和的光晕,却不见任何食物在上面。
我看看蓝总:“这里没人?”
“你不是人吗?”
“你想让我做早饭?”我吃惊地瞪大眼睛。这可坏了,我根本没有能拿得出手的早餐。上次跟小宇学个欧姆蛋还变成打群架了,最后我是啥也没学会啊……
“你煮咖啡,我来做!”
“啊?!你?做早饭?”我更加惊异!这比我说自己会做饭还更令人难以置信!
“怎么了?我就不能下手吗?”
“不是不是,你不是有阿姨照顾吗?”
“今天不想让她们来。”
“那我们出去吃吧。”
“什么话!我做饭的水平,对付你还是绰绰有余的!”
“好吧。”我认怂:“那咖啡机在哪?”
“水槽边那面墙……”
他说完,打开冰箱递给我牛奶盒,又从吊柜里拿给我咖啡豆,帮我放到咖啡机旁边。哦,是牙买加的蓝山咖啡,他总是那么有品位。我从橱柜的杯架上拿了两个马克杯,问他:“还是卡布奇诺?”
他给了我k的手势。厨房一角的面包篮里有几节法棍,他直接拿了一根。然后瞬间变魔术一样从橱柜的某个位置拿出菜板,手里抄起了冷森森的双立人锯齿面包刀,一片一片切了起来。
咖啡豆在机器里被磨得喀喇喀喇响,我顾不上做咖啡,视线全被厨房里的男神吸引了。不知怎么的,只有几分钟,他就在一个透明玻璃碗里调好了一堆红、白、绿相间的蔬菜碎,撒入胡椒和橄榄油。接着,法棍切片上涂好黄油,放进烤箱,2分钟,拿出来,用夹子夹到一个长方形的白色瓷盘里。一共八只,每只上面加一片奶酪,然后把蔬菜碎用勺子一一放上去,早饭制作就结束了!
这么潇洒?!从他嘴里说做早饭到食物上桌不过10分钟!
我惊呆了,厨房里的蓝总,现在穿着白色黑格子休闲衬衣、藏蓝色牛仔裤、一脸俊美的高富帅,竟然还是个厨艺高手!
“看什么呢?你的咖啡还没好?”
“呃,好了,马上!”我把打好的奶泡倒进盛好咖啡的马克杯里,直接端上了桌子。
“哦,忘了做拉花,可以吗?”我一着急忘了咖啡上桌前的重要步骤,只好抱歉地问他。
他横了我一眼:“算了,就这么喝吧。浪费我的咖啡豆!”
我抱歉地撇撇嘴。
是啊,马马虎虎可不是我的风格啊,实在是被他惊着了。
“尝尝我的烤面包?”他用拇指和食指捏住法棍面包片的边缘,直接递到我嘴角。我张开嘴,大大地咬了一口:面包又热又酥脆还带着三分软嫩,番茄、罗勒、奶酪混合橄榄油的清香瞬间占据了味蕾……
“好吃!”我向他竖起两个拇指。我知道,赞美就是对美味制作人的最佳奖赏!
他笑得很得意,把盘子推到我面前:“那你就多吃!”
三块面包下肚,我也饱了。端起咖啡,我问他:“你怎么做饭也这么厉害?”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