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又给了他一击。但是这次没中要害。只抽在肩膀上。他翻身惨叫。
呼吸声像一样凶猛愤怒,他从来没有听到自已发出过这的声音。他胡乱的开打,误打误撞地踢中了对方腿。那人骂着跳人了。丁志诚的警棍已经丢弃了,他猛地站起身。手脚乱舞,费了半天力气才勉强稳住手脚。来人个头不高。
身材粗壮。他着圆顶礼幅帽一直压低到眉头位置。他刚才就稳稳地站在四仰八又倒在地上的限踪者旁边,挥着香肠形状的粗短警棍恶毒地抽打丁志诚。
血沿着丁志诚的脖子往下流,他感到一阵恶心。头脑发晕,感性自己随时都会当场死亡倒。动物本能告诉他,如果此时倒在这里,势必会被当场打死。
他转身逃走,跌映撞撞沿着巷猛,他的头骨好像在体内据见摩擦,就像颁骨已经碎裂了一样,一团红雾遮双眼,像一层挥之不去的油膜。
他脚步跚沿着巷逃走,气喘吁吁转过一个街角。他双手扶崎靠在路边墙上。一对体面的男女经过他面前,带着几分夷地警他一眼。
此刻他鼻涕横流,口恶心欲呕,但还是以轻蔑的眼神怒回视。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如果那些恶棍闻到了血腥气儿,还会上来把自己批成碎片。
时间一点点过去,更多人经过他面前。人人暗怀不屑,以为他是喝醉了或者脑袋有病。丁志诚泪眼朦胧,有没有人在看他,有人好奇地凝视对面的豪宅以及宅门一角的珐琅门牌。半月街。半月街?奥利芬特就住在这里
丁志诚伸手到衣兜里找他的野外观察笔记。笔记本还在,硬硬的皮革封面让他頓觉温暖。他手指发抖,终于找到了奥利芬特的地址等找到了那个半月街的地址。
丁志诚的双脚已经不再摇摇晃晃。头顶那惹人厌烦的眩晕感已经变成了一阵一阵的抽痛。
奥利芬特住在一座佐治亚风格的府邸里面。这栋房子被分割为几处,分别出租给现代生活方式的租客。底层外面有精美的钢铁栏杆,还有一处飘窗,可以俯瞰宅外的格林公园。
这里是一片舒适衰华的高档社区,完全不适合遍身伤痛、晕头转向、血流如注的访客。丁志诚用力捶打着大象头形的门环一位男仆打开了房门,上下打量了一下丁志诚。“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哦,我的天哪!”他转过身,提高了嗓门叫到,“奥利芬特先生!”
丁志诚摇摇晃晃走进前厅,室内的地砖和瓷瓦富丽堂皇,打蜡的护壁材料一尘不染。奥利芬特很快就出现了,尽管时候尚早,他却衣冠整齐,领口系着一枚很的领结,衣服纽孔别着一朵菊花。
奥利芬特眼神一扫,似乎已经尽知究竟。“布菜斯!马上去厨房向厨师要些白兰地来;再拿一盆水,几条干净毛巾。
男仆布菜斯应声离去。奥利芬特走到开着的大门口,心地察看了一下左右二侧街道,这才把门上日。他挽起马落里的手臂,把他带进走廊。丁志诚已经筋疲力尽,就一屁股坐在一张钢琴凳上。
“也就是说你刚刚遭人袭击,”奥利芬特说,“对方从背后暗算你。看你受伤的样子,应该是一次卑部的偷袭吧。“伤重吗?我自己都看不到。”
“钝器击打导致受伤,打破了肉皮,肿了好大一片,此前失血不少,现在已经慢慢停止。”严重吗?”
“只可惜你穿的这套上好的行头,怕是已经没救了。”我没有见过比这更好的行头。”
“他们一路跟踪我到皮卡迪利,第二个人我始终没有注意到,等到发现他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他突然坐起来,喊道,“该死,我的钟表!我的钟表啊,那可是结婚礼物,我居然把它忘在干草市场的巷子里了。
那些坏蛋肯定会把它抢走的。
这时,布菜斯带来了清水和毛巾。他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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