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的,而是在战场上实战练出来的。
其中还有运气的成分,成功了那就有了一点经验,要是失败了那就挂了。
真的是拿命在练啊。
李云飞以前在非洲当雇佣兵的时候经历过好几次生死瞬间,因此才总结出来这么一个逆天的技能。
躲子弹那不太现实,手枪的子弹看清楚还差不多,但想躲开那就是扯淡了。
顶多就是预判一下子弹的方向,然后提前闪躲罢了。
刚刚那个伪军就是混在这里面想偷袭李云飞,只不过他没有想到的是胖子早就发现了他,在他拔枪的一瞬间就一刀挥了过去,当场就将这个家伙的脑袋给剁了下来。
周围一帮伪军现在是吓得瑟瑟发抖,妈的!刚刚这个胖子还嬉皮笑脸呢,一副屁孩儿的模样。
转眼间就挥起大砍刀砍人的脑袋,耍的干脆利索,弄得大家都不敢再发声了。
看了看手里的脑袋,有些嫌弃的往后一扔,一个新兵看到脑袋飞了过来害怕地躲了躲。
在李云飞的严肃命令之中,这个战士只能站在原地。
“不就是一颗脑袋嘛!瞧瞧你们一个个的那怂样儿,都给我好好看看这个脑袋,等会儿每个人还要给我摸一摸!
以后你们是要打仗的,连雪都见不了,还打个屁的仗,上战场去送人头吗?”
老鹰这个时候也不嬉皮笑脸了,瞪了一眼后面的战士们,示意他们去观摩那颗脑袋。
新兵们是百万个不愿意呀,但是他们迫于这个胖子的淫威,扛着枪就朝脑袋过来了。
一直到几年后,这群新兵成长为部队里面的基层干部时还在回响,这时的场景,只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现在的问题是,李云飞极度的缺钱,要不然也不会像眼前这帮俘虏伸手了。
砍了一颗脑袋以后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伪军们老老实实的把身上值钱的东西全都给交了出来。
有个伪军看起来特别胆,手里头拿着一个墨绿色的镯子,看起来很犹豫,不想交给李云飞,但又摄于这个胖子手里带血的大砍刀。
“哟,这个镯子不错!”
李云飞瞧了瞧这个镯子,看上去确实挺漂亮的,便问这个伪军:
“你这镯子哪来的呀?”
“我……我用来娶媳妇儿的!”
这个伪军说起来还有些不好意思,低着头红的脸,好像他媳妇儿看着他一样。
胖子鄙视的看了他一眼,随即骂道:
“你这个家伙真怂,想娶人家不知道把人家扛回家呀,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
伪军也被问蒙了,他想娶媳妇儿没错,但奈何手里没钱,要不然也不会加入这王地主的队伍,就是听说能够混几个钱嘛。
手镯送不送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手镯值点钱,回去卖了以后正好娶媳妇。
“啥话?”
“三年血赚,死刑不亏!”
“呃……”
伪军一个头两个大,完全就不明白他的意思,不过胖子没有抢走他的手镯,而是对他说道:
“给你两个选择,要么我拿走你的镯子让你娶不了媳妇儿,要么你加入我们八路军,说不定很快就能娶上媳妇儿了。”
李胖这纯粹就是在骗人,现在手里的兵太少,打一场仗都得忽悠老百姓来帮忙。
正好趁着这个机会,把一些被迫拉进来的壮丁招回去。
但是李胖想多了,毕竟他不是专门干这个的,忽悠老百姓帮一次忙还可以,毕竟他是给报酬的,但要是让这些伪军加入八路军,那就有些困难了。
更不用说这里有这么多的俘虏!
四百多名俘虏看上去大部分都是穷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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