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一章 歌手的新环节(第1/3页)  我成了女文青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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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世在地球,如果说起校园民谣,那一定离不开三个人的名字。

    其中两个分别是大家所熟知的高晓松和老狼,他们之间的合作也被认为是校园民谣的一个巅峰。

    另外一个,则是一位美女,她的名字叫叶蓓。

    她的声音,在九十年代末二十一世纪初,响彻整个内地乐坛,多次获得最后欢迎的歌手奖。

    而这首《白衣飘飘的年代》,正是她与高晓松的合作,也是高晓松最有名的校园民谣之一。

    作为纪念著名的朦胧诗人孤城的三首组曲的第一首,各种所描绘的那个已经远去的,充满了理想、浪漫和才思的八十年代大学校园的生活,也被无数喜爱这校园民谣的学子所向往。

    抽签的运气不是很好,张芷曦是第一个上场的。

    按照以往的经验,第一个上场的,最后名次都不会太好,尤其是张芷曦选择的还是校园民谣,这种歌唱的形式在这个舞台原本就不讨巧。

    了解这些的琳姐本来还想跟张芷曦换个出场顺序,但是张芷曦拒绝了。

    她可能在乎名次,但她更在乎的,是将这首歌带来这个世界之后,她是无暇的。

    可能这样做有些矫情,但矫情就矫情吧,只要不玷污了歌中的这份纯真,让这个世界的人也能感受到歌中的所有,那其他的都无所谓了。

    白衬衫,牛仔裤,一束高高的马尾,未施粉黛的张芷曦,整个人都似乎在配合着歌中那个年代,那份纯真。

    “当秋风停在了你的发梢

    在红红的夕阳肩上

    你注视着树叶清晰的脉搏

    她翩翩的应声而落...”

    一开口,张芷曦的声音伴随着歌曲,让后面没有听过的几位歌手全都发出了惊叹。

    这又是一首经典的民谣之作。

    只有张琳清嘴角含笑,满眼都是属于慈母的宠溺。

    原本这首歌张芷曦是想送给她,让她在这个舞台上来演唱的,说她比她更能完美的诠释这首歌。

    因为她经历过那个年代,最能了解那个年代的美好。

    不过她最终还是拒绝了,即使她非常非常喜爱这首歌,但她更想让自己的女儿来演唱属于她自己的歌曲。

    尤其是在《歌手》这样一个舞台。

    最后在张芷曦的坚持下,她也只答应了过后可以将这首歌放进自己即将准备的专辑中,前提是张芷曦必须在《歌手》的舞台上演绎属于她的版本。

    现在看来,这个决定很美,即使没有经历那个年代,可张芷曦依然演绎出了不一样的美好与纯真。

    清风般的音乐,拂过带着独特的香味的歌词,那存在于记忆中的年代开始浮现。

    “那一片白衣飘飘的年代

    那白衣飘飘的年代

    那白衣飘飘的年代...”

    当副歌部分响起,电视机前的张磊几人如痴如醉,他们也经历过那个年代,他们也爱着民谣。

    所以比一般人更能理解那个年代。

    那是个热情如火的年代,那也是个清澈似水的年代,那更是一个快乐如风的年代。

    只是这一切都是远去了,他们也再也回不去那个年代。

    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张芷曦的“才华”,仅凭借一首歌,她就让大家重回了那个回不去的青春。

    “我写不出来。”宋野再次感慨出声。

    如果之前他还有所保留,有所谦虚的话,那这一次是实实在在的感慨。

    现在的他,很想见一面这个被张磊夸出了天际,也征服了自己的骄傲的女孩。

    当面问一问,她在创作这些歌曲时候的感想。

    也不知道作为当事人的张芷曦知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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