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柳,柳字呐,先写一个木,再写一个卯,加起来就是柳字了。”
桌上笔墨纸砚样样齐全,唐正握着柳香儿的手,在一张泛黄的厚纸上,一笔一划的教着写柳字。
为了让柳香儿觉得念书不那么难,唐正不但把拼音与数字给搬了出来,连简体字也用上了。
学文以明智嘛,柳香儿又不需要去做官,就算学的是简体字也无所谓了,万一以后与唐正分隔两地,能传书寄相思就行了。
手把手教写字,难免会耳鬓厮磨,唐正十分享受这种感觉,特别是看着柳香儿脸红红的样子,唐正就更乐了。
没过多久柳香儿连耳朵都红了起来,接着挣脱开了唐正的怀抱,有些羞恼的跑了。
“不学了,不学了,热都热死了,我要去做朝食了。”
正是三月好春光之时,又是清晨,那里会天热,不过天不热,心却热了,热到滚烫。
唐正闻了一下手中的余香,嘿笑了一声后,拿起一边的论语读了起来。
一碗鹿肉粥,上面还加了两条酸笋,这就是唐正早上九点钟的朝食了。
古人一天两顿饭,这是照明物稀缺导致的。
你想要做饭,怎么也得需要看得见才行吧,春冬时节七八点钟才天亮,等做好饭食,不就八点多九点的样子了。
等出去做几个时的农活,再回来弄好饭食,也就差不多到天黑了。
这样一来,为了不耽误做事,一天两顿饭,自然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如雨奴一般整天喜欢满山跑,消耗特别大的,唐正都会让柳香儿特意给他煮一大块肉食。
“咔嚓。”
咬了一块酸笋,唐正赶紧喝一大口粥把酸味给压住,原本感觉催嫩爽口的酸笋,在连吃了几个早上之后,唐正已经有点厌烦了。
“以后我的粥面里面不要放酸笋了,帮我放点菜叶在里面吧。”
坐在矮几对面的柳香儿,从陶碗里面抬起头,有些疑惑的对唐正问道:“干嘛不要酸笋了?脆脆嫩嫩的多好吃啊。”
“那也经不住天天吃,三两天吃点开开胃就行了。”
“那么大两坛子呐,不多吃些,要是放坏了,多可惜啊?”
“那就拿去乡堡里面卖了。”
说这句话的是从屋里出来的刘氏,把陶碗放在矮几上,刘氏接着说道:“这酸笋味道确实不错,应该能卖些钱。”
唐正看了看刘氏碗里剩下的酸笋,忍着笑试探着的问道:“今日正好旬日,那等下孩儿就去乡堡里,把酸笋都给卖掉?”
乡堡只有几百户,人数不算多,所以一个月就三次集市,唐正他们所在的乡堡,正好是每次的逢十赶集。
集市日不但本地乡民会来卖东西换取日常所需,许多货郎此时也会来做点生意,所以,集市日倒也还算热闹。
“让雨奴陪你一起去吧。”
刘氏点了点头,想了想接着说道:“也不用全卖掉,卖一坛就是了,留下一坛家里偶尔吃下,开开胃也是好的。”
唐正点了点头同意卖掉一坛,不过对于去乡堡的人选,却有不同的看法。
“让香儿姐与孩儿一起去乡堡吧,让雨奴留下来,如果孩儿和雨奴都离开了家,孩儿不放心。”
见刘氏还有话说,唐正立马保证道:“娘亲放心,孩儿能保护好自己,也能护着香儿姐,我们会快去快回的。”
在刘氏同意之后,唐正与柳香儿抬着五六十斤重的泡菜坛子,带了几斤肉干,开始往乡堡而去。
肉食多了会被怀疑,带个几斤肉干总没问题吧?
为了以防不测,唐正还把自制的所有雷管,装在了一个大竹筒里面,给背在了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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