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局。
交通运输部的职责是:
1管理驰道局和邮政局。
2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驰道、公路、水路以及邮政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3负责组织拟定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拟订驰道、公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驰道局参与研究驰道规划,国家邮政局拟定邮政行业规划,交通运输部负责衔接平衡。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4负责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草案,统筹驰道、公路、水路、邮政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制定部门规章。驰道和邮政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分别由驰道局和邮政局起草并提请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审议后,由交通运输部上报或发布。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体制改革。
5负责拟定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驰道局和邮政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标准拟订工作。
6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协调与衔接工作。
7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水上消防、航行保障、救助打捞、船舶与码头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和防抗盗匪有关工作。负责中央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政策、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码头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9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10指导航运、码头公安工作,管理交通直属公安队伍。
驰道局的主要职责是:
1起草驰道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研究驰道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驰道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2负责驰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驰道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或参与驰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3负责拟订规范驰道运输和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驰道运输服务质量和驰道承包人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
4负责组织监测分析驰道运行情况,开展驰道行业统计工作。
5承办政事堂及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邮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1拟订邮政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提出深化邮政体制改革和促进邮政与交通运输统筹发展的政策建议,起草邮政行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
2承担邮政监管责任,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推进建立和完善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保障机制,提出邮政行业服务价格政策和基本邮政业务价格建议,并监督执行。
3负责监督检查机要通信工作,保障机要通信安全。
4垂直管理各州、县、乡的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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