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明世事的路志毅,害羞地回撞了一句:奶奶,咱只是看艳儿妹妹落水了,才救她的。您瞎说什么呢?就转头喊妈妈去替郝艳换衣服,自己才疲惫不堪地回到卧室里,换下了一身的湿衣服。
路志毅更不会忘记:十一岁那年,在前面邻居家的泥墙边,他和邻居的孩子们、弟弟妹妹们,正哼着从学校里刚学会的歌曲,怡然陶醉地一手端着一只玻璃瓶,一手拿着火柴棒掏着墙洞里的野蜂儿。
突然,路雅气愤至极的声音,钻进了路志毅的耳中:山子,你怎么可以夺郝艳的野蜂呢?猛地听到妹妹提及到“郝艳”的名字,他不由得转头望向身后。就看见:山子猛地推倒郝艳,在郝艳的身后躺着一块大石头。
眼前的一幕,让路志毅感觉到自己的心儿,霍地一下又揪紧了。心中油然而生一个念头:哎呀,大事不妙啊!随即,他就迈动着脚步飞奔过去,双手猛地推开了郝艳。自己却随之侧倒在石头上面,疼得他眉头紧皱着咬牙切齿。他还清晰地听见路丽忿忿不平的声音:志毅哥哥,你怎么可以为了艳儿姐姐,就不要自己的生命呢?
十四岁的一天,路志毅看见爷爷、奶奶的遗像框子太厚太厚,就莫名其妙地咕哝:咦,别人家祖宗的遗像框子总是极其薄薄的。咱家的相框,怎么如此厚实呢?
大凡是像路志毅这种年纪的孩子,总是会对一些不能理解的事物,产生一种极大的好奇心。男孩子在这一方面,比起女孩子更是多了一股“欲知结果”的探索劲儿。当时,越想呀越觉得不可思议的路志毅,就拆开了两个相框。随之,一些照片、信纸之类的东西,掉落在桌面上。
路志毅拿起那些照片,眼光随之聚焦在照片上面。却明白:原来,竟然全是他和郝艳的合影。从五岁时的他抱着三岁的郝艳,到九岁时他背着郝艳像个“落汤鸡”。每一年,都拍有合影的照片。他禁不住喃喃自语着:咦,到底是谁拍了这么多的合影照呢?为什么不给我和郝艳,却要藏在两个相框里呢?
接着,路志毅就拿起那张信纸,澈然映入眼帘的是“婚约”两个粗大的红色字体。下面就是:一九五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兹有郝建自愿与路建华定立以下事宜。内容:郝建和蔡雨露婚后多年,未有生育。无奈至极,只能将杨林和蔡雨花的孩子艳儿,过继为郝家子嗣。今委托朱玉姐帮助给以母乳喂养,日后定将艳儿许配给:路家长子志毅。路建华付给郝建二十四块银元,作为长子志毅迎娶郝艳的聘金。
信纸的末尾还特为用红墨水圈上:此合同一式八份,路家、郝家、杨家、陈家各留一份,各自的政府部门、家族中权威人士留一份。自合同立定之日起,立约人郝建和路建华,均不得反悔。蔡雨露和朱玉,也务必一同遵守这份合约!立约人:郝建、路建华。立约见证人:杨林、蔡雨花,陈海峰、朱银。立约时间:一九五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路志毅想起年幼时,他总以为爷爷、奶奶说的话,只是一些哄骗他的玩笑话。他就是做上“一千零一夜”的梦,都不会想到:原来,两位老人说的都是真的啊!
一想到长相秀气、个性温柔的郝艳,以后就是自己的妻子。路志毅犹如喝了蜜一样,甜透了心哦!他激动万分地哼着歌曲,神情悠然地把相框又重新装好,还摆放在原先的位置上。
望着遗像上面,冲着自己微笑的爷爷、奶奶。路志毅暗自下定决心:今后,咱一定要加倍努力学习,力争考上高中、再考上大学。大学毕业之后,工作稳定了才迎娶郝艳。绝对不让郝艳瞧不上自己哦!
第二天,下课铃声响起了,路志毅再也不像以前一样,利用课间十分钟痛痛快快地玩耍。而是立即掏出书本做作业、温习功课,回到家中帮助妈妈做一些家务事后,就赶紧投入到紧张的学习之中。有时,甚至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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