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七十章 丹凤(第3/4页)  我的桃木剑不可能这么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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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对于所谓丹凤出世的传言,信者有,但不信者居多。到最后,消息倒是传开了,却没几个人打算去一探究竟毕竟,在那个交通不方便的年代,谁都不大会去做那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就算跋山涉水赶到那里,就算那里真有凤凰,多半也不会等你,早就吃完了练实子,饮尽了醴泉水,拍拍翅膀飞走了。

    但莫自牢不一样消息是他成为宗师那天传来的,他觉得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或许这只凤凰,就是上苍送给自己的贺礼。

    有这样的想法很正常,他四十七岁宗师,好比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开心的不行。抱着庆贺一番的念头,莫自牢决定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他从五台山一直向西行,行了无数的深山老林,终于在一片林子里,找到了那只鸟!

    梧桐树的树梢上,那鸟鸡头燕唅,一双狭长的凤眼,警惕的盯着风尘仆仆的白袍人。相较于丹凤的警觉,莫自牢则大喜过望,抱着“以屠凤之名扬威天下”的念头,拔出剑,刺向那只凤凰。

    丹凤善使火,凭空燃起的火焰点着了梧桐树,又逐渐蔓延开来,在深山老林里引发了山火。山火烧了不知几天,一人一鸟,在熊熊的烈焰与滚滚黑烟里不知厮杀了几天。莫自牢用光了所有的符篆,被烧毁了所有的法宝,直至最后,他的长剑终于刺在凤凰身上,刺破了大红锦缎似的羽毛。

    丹凤吃痛,哀鸣一声,不再与这白袍男子纠缠,振翅飞去。

    只剩一滴鲜血,随着剑刃流下来。血珠划过剑脊,剑身登时被烫的通红。莫自牢不敢用手去接,幸好他携带着一对玉珏,便以其接住鲜血。那凤血带着极高的温度,甚至烫熔了玉珏,使得两块玉的接驳处融为一体,变成了一颗裹着一滴血的玉珠。

    没能成功屠凤,但莫自牢并不感到失望他甚至庆幸,如此神鸟,竟然没有杀了自己。自己大难不死,甚至还成功得到了一滴凤血,实在是血赚。

    原本一望无际的山林被大火燃尽,化为了大片大片铺满黑灰的土地。这可是上好的,等待开垦的处女地。无数流民闻讯至此,开垦这些无主之地,并对莫自牢感激涕零。莫自牢也顺势将这片地盘纳入囊中,将此地取名为“凤重”,摇身一变,从修士变成了地主。

    有了大量凡人的供养,莫自牢得以安心修炼,并研究凤血的奥妙。这或许是人类历史上得到的第一滴凤血,是了不得的宝贝。是以虽然对其性状一无所知,莫自牢仍选择敝帚自珍,不敢让他人知晓。

    如此神鸟的血,该有怎样的神力?莫自牢永远无法忘记那丹凤的英姿,如痴如醉的钻研起来。

    他花费了十年的时间,尝试了各种各样的方式,痴迷于探询凤血的奥秘,直到有一天,莫自牢无意间在水池中看到自己的倒影,惊愕的呆在原地那花白的头发,苍老的皮肤,明明是一个古稀老人的模样!但自己明明只有五十多岁,又是驻颜有术的修士,怎么会这样?!

    惊恐的莫自牢很快找到了原因。那滴凤血并不是什么灵丹妙药,恰恰相反,那东西对于自己来说有害无益。那是一种属于高等生物的辐射,不断的消磨着莫自牢的生命力。他就像是一团在太阳下暴晒的雪,生命在一丝一毫的流逝。

    莫自牢追悔莫及就是字面上的追悔莫及,在他恍然大悟应该收手时,他的寿命却所剩无几。莫自牢抓紧剩下的时间,布置出用于转生的两座坟墓,以期能够再世为人。

    直到现在。

    “就是这样。”莫自牢喟然长叹,不大点儿的眼睛里满是落寞和忧伤。

    看来不是所有怪物身上的素材都是好东西啊宋九月想着,看着莫自牢的眼光多了些怜悯。这个不人不兽的东西,也算得上是凤仙的开拓者了。可惜,因为一滴凤血耗光了生命。

    “我所知道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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