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么悦耳啊,婴孩的啼哭声,窗外秋虫的鸣叫,还有妻子轻柔的呼唤。可今天,我要离开了。
我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平凡人,出生在神圣帝国的一个边陲小镇,过着简单的生活有条不紊地长大,娶了个不好看也不难看的妻子,生了个儿子叫做霍布斯。一切看起来都很美好,可在我儿子一岁的那年,我们一家进城庆祝,却在路上遇见了一只不知好歹的狗,它冲着我的妻子还有我妻子怀中的可爱婴孩狺狺狂吠,甚至试图跳起来用它卑劣的牙齿伤害我妻子光洁的手腕。
我给了它一拳,长年的劳作使我的力量比正常人要高出不少,这一拳让那只讨厌的狗滚出去了数米远,刚刚气焰嚣张的它此刻也只能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吐舌头了。
“嘿!你这个贱人!你对我的小宝贝做了什么!”
身后一个刺耳的公鸭嗓声音扎进了我的耳朵里,那是一个满脸横肉长相奇丑的胖子,他掠过了我,狂奔向了那只现在看上去还有些楚楚可怜的狗,将它抱了起来,眼泪从他的胖脸上滚下,落在那只狗的脑袋上。
“你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我的小宝贝!”
他横着眼睛盯上了我,看起来愤怒极了。我不想找事,看他身上穿着的服饰就大概能够判断,他应该是这座城市里的贵族,不是我能惹得起的人。于是我弯腰向他行了个礼,道声“对不起”之后想带着我的妻子和孩子离开这个地方。
可他却不依不饶了。
“你把我的宝贝伤成这样一声对不起就想算了!”他仍扯着那个公鸭嗓喊着,我装作没听见只管领着妻儿往城外走。他便继续喊:“你等着,我不会放过你的。”
之后,我便被神圣帝国通缉了,罪名是,伤害圣国重要人物。
真可笑啊,可这种事情,的的确确就是在我身上发生了呢。
在通缉令颁布之后,隔三岔五就有一些赏金猎人摸到我所在的镇子里来,好在街坊邻居仗义,用言语将他们哄骗走了。可我当然知道,长此以往,总是会暴露的。因此,我必须得离开这个地方,不然,等那些赏金猎人确定我一定在这座镇子里之后,我的妻儿,甚至这座镇子里的所有人,都将受到牵连。
所以今天,我得离开了。
是夜半时分,我的妻儿已经睡着了,她搂着他似乎在做某种甜蜜的美梦,嘴角还发出模糊的呢喃。
我吻过了他们的额头,留下一封只写有“我走了,勿念。”五个字的信后,我离开了这所镇子。
夜很黑,且冷,并且危险,宛若一只无形的嗜血魔鬼。
从小到大,从父母口中听得最多的故事就是商队于夜晚行进遭遇劫掠之类的。因此,我从来不会选择在天黑以后出门,这是第一次。凉风呼啸,透过我单薄的衣服,侵蚀着我体内的骨头。在我的心中,一种恐惧长久挥之不去。走在路上,我总是有一种错觉,感觉在某个山坡上有一群持着尖刀的强盗已经盯上了我。
但事实上,的确有人盯上了我,却并不是强盗。
“等一下,年轻人。”
一双没有温度的手搭上了我的肩膀,它似乎存在在我身后已经很久了,但我却完全没有发现它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我颤颤巍巍地转过了身子,故作镇定地望向了它的脸,夜太黑,加上它披着黑色的斗篷,根本无法完全看清它的容貌,但我能知道,它不是人类,而是一种全身都有机械组成的骨人。我想,他对我应该没有恶意,不然,它刚刚完全可以直接一刀子捅入我的后心,然后拎着我的尸体去神圣帝国领赏金。
“你是谁?”
“一个不那么普通的骨人罢了。”它的声音和它的身体一样没有温度,“我只是觉得,你可能会需要我。”
“我都不认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