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 黑山王(第2/3页)  圣灵魔君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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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到了枫雪城交接的时候,当地的接货人对上切口,他也不一定能知道这次到底运送的是什么。

    荀家交代的这不是他这个层次能够接触的,若是透漏一点儿,他的小命就没了,在心中默默祈祷,这次的运送能够有惊无险,回去之后长老及家中长辈也能高看他几眼,也不用在四公子面前低头哈腰了。

    所有的一切都会在这几天中结束,等待着等待着。

    经过早晨的一次遭遇战,高义也大体摸清了这群盗贼的手段及能力,在下次接触的时候也会有多少了解他们的战力。

    但是这次只是几十个小喽啰,真正的高手还没有出现,到时候不知道这些人是否能挡得住呢。

    高义让探子延伸了1里地,吩咐有事速报,数人领命散去。

    早晨的一次短兵相接弄得有四五个年轻的高家子弟都慌了神,有眼力劲的手脚麻利的,身上的伤就少,就这几个怂货竟然屁颠屁颠躲到马车底下去了,等到打扫战场清点人数的时候他们才冒出来,差点都想抽死他们。在外人面前丢了高家人的威名,这是多大的事情啊,若能活着回去必定受到老祖宗的责罚。

    再看看高晓天、高峰二人,简直是无法想象,也是头一个跟随商队出行,赶上了盗贼,还能合力拼着杀了四五个人,虽然到他们盗贼近前也都是多少挨了不少刀了,就看那勇气也是没得说。

    前面的探哨没有传来任何消息,渐渐晌午了,别再出来岔子。

    “猛子,你带两个身手好的、机灵的去前方打探,找到探哨看看有什么事情没有,速来汇报。”

    “遵命!”猛子叫上两个身手矫健的刀手上了山坡,在林子里穿梭着向前摸去。

    看着猛子远去的背影,他中等身材。他那匀称纤细的躯干和宽阔的肩膀表明他生有一副强健的体格,能经受商队生活的种种艰苦和气候的变化,也挡得住野外艰苦的生活和内心的狂风暴雨。他那件沾满血与尘土的皮甲上衣只扣住底下两个钮扣,露出白得耀眼的衬衫,显示了爱干净的人。

    高晓天在车队后面与几个年长的人说笑着,打听着这个山里的盗贼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也就有人给他讲了些情况。

    李黄庆是这一带的盗贼头子,他就拉杆子占山为王,人送绰号“黑山王”。只要把他放到林子里,你就是有千军万马也休想抓到他。

    当地财团和地方军队为保一方平安,也曾派人捉拿过李黄庆。当时的李黄庆手下也就只有几十口子人,他曾有一个原则就是绝不轻易招兵买马,觉得那样没什么好处,人多,就要动用许多心思,人吃马喂的都需要嚼咕;况且,人多嘴杂,容易招惹是非。

    因此,凡是能入了李黄庆这盗贼团的,都是他的亲信和死党,大都身怀一技之长,能跑能跳,能杀能抢。总之,在众多盗贼中,李黄庆这盗贼团别看人不多,关键时刻却可以一当十。附近的大山里,没有哪个盗贼团的盗贼敢对他造次,都远远地躲了,他也就有了“黑山王”的称号。地方军队派兵几次三番地捉拿李黄庆都没有得逞,不管派出无数的兵,都拿他没有办法,他只轻轻一抖羽毛,便远走高飞了。

    有时在林里和地方军队捉迷藏,你跑到前面去,他就在后面出来了。有一回还放火烧了地方军队驻扎在山沟里的供给,没有了供给,地方军队只能撤下山去。在地方军队捉拿李黄庆时,别的盗贼团的盗贼却受了牵连,他们抓不到李黄庆,只能拿那些小盗贼出气,抓的抓,杀的杀,一时间,别的盗贼团都作鸟兽散了。

    没有了别的盗贼团盗贼,渐渐地,就养大了李黄庆,他终于可以吃独食了。李黄庆在山上的十几年里,可以说对附近的山山岭岭了如指掌,每一丛树木可以说都装在他的心里。本来有人说是要招安他,山高皇帝远,他不想吃皇粮,被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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