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末世的城市里,真的需要勇气。
城市荒芜,杂草丛生,大楼没有生气,商场没有顾客,只有偶尔风吹过,哗啦啦的铁皮震动,瘆人的脊背发凉。没有其他人陪伴,只有自己孤零零的……
商场衣服铺子里的塑料模特偶尔出现,让本就阴暗的建筑内部更是鬼影森森。
“这里没有人的吗?”何炳鸿握紧手中的步枪,生怕有什么东西突然窜出来。
“再找找,这才走了多远。”
何爸开着车穿过了两条街道,同时也看了好几条支路上的状况。有的道路只有零散的车辆,显得很空旷也有的密密麻麻,挤在一起,别说车开不过去,就是人想过也要走车家了。
女性衣服也懒得看,想想老妈还在家,让她自己挑吧,于是挥手直接把目光所及的衣服送回家。
不知不觉,何炳鸿已经走出半条街,大约百米远,此时遇到了一家珠宝店。
据说女人都喜欢布灵布灵闪闪发光的东西,把珠宝店跟服装店放在一起,两种店的营业额可不仅仅是单纯的做加法能算得。
碰上了这么第一家,何炳鸿当然是忍不住进去查看一番。
门锁着,透过大玻璃门里面还挺亮堂,何炳鸿抬起脚对着门锁位置就是一下,哗啦!
“嗯?”
门锁没开,不过门玻璃却是直接哗啦一下全都碎下来,没有大块儿的,都是指头肚大小的渣滓。
“这也行?!”
走进去后,迎面摆放着个大玻璃柜台,柜台内没有打灯光,里面有着昏暗,看不真切。
何炳鸿想了想,手中突然出现一个大手电筒,跟电棍子似的,就是在农村里的以前用的。
打开之后,亮黄色的光透出,照进玻璃柜看清里面的首饰。
辅一下子,无数的布灵布灵突然闪耀双眼,何炳鸿乍一看还真是有些激动。倒不是没有见过,首饰店也陪老妈去过,很多大型商场也有。
但是这么触手可及,任凭自己索取,还真是第一次。
把步枪往身后一甩,手里又出现一把锤头,猛的用力砸向柜台。
第一下竟然将玻璃柜台砸出一个洞,锤子一头钻进去,但玻璃面并没有碎,仅仅是崩裂了一大片,同时也紧紧的粘连在一起。
“嘿,我还不信了。”
何炳鸿用力拽出锤子,接连又是几下,破开大洞后,直接下手拽住玻璃“洞口”,使劲往外拉……
于是整个古怪的上玻璃面被一下子揭开,就像是打开罐头盖子似的。
首饰也不看样式,反正也不懂,直接一划拉,送回家。
弄完一个柜台后,何炳鸿就感觉有些索然无味。家里不缺钱,就光从潜伏世界的穆连城那里,就弄到了很多很多黄金、钞票。
现在弄这些首饰,无非是贪小便宜的心思在作怪,看多了也非常羡慕在末世里“捡”东西。
现在一个柜台的首饰送回家,何炳鸿就觉得不好玩儿了,又不是什么高档珠宝店,也不值得费这么多心思。
不过既然能在纽约这种商业街开店,要说没个“镇店之宝”之类的好东西,那可就拿不出门了。不过好像这里并没有太贵的东西,毕竟每个首饰前都有标签,数字价格何炳鸿还是认识的。
抬起头再看一眼大厅深处,那里光线所及就有些困难了,比较昏暗。那里是一道看起来很牢固的铁门,应该是经理办公室或者存放贵重首饰的“金库”吧。
虽然夜视能力增强了很多,但黑暗环境多多少少会对何家人同样产生影响。再加上可能随时躲在黑暗中的怪物丧尸……
何炳鸿想了想还是没有进去搜查,怪物不可怕,只是觉得付出与收入不成正比,毕竟现在对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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