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端倪的女人。但与沈清曼不同,沈清曼每次看自己的眼神,总是脉脉充满爱情的缱绻。然而,花红衣却是诱惑包裹下的攻击,像一尊大炮一样在每一次对视中,用炮弹轰陷他心理的堡垒,想打穿出一个深入他心灵的洞。
“你误会了,我喜欢水的平平淡淡。”离三微笑回道。她还是低估了离三的城府,他心里的这座城,即便是徐汗青,到现在也找不到门。
“你喜欢平平淡淡?”花红衣一问,离三不答只点头,她手背掩住嘴,噗嗤一笑:“你不说的话,我还以为你是轰轰烈烈呢。”
“轰轰烈烈,平平淡淡,可以一起。”离三这话,话里有话。
话一落,这次轮到花红衣为之一怔。已经高高在上很多年她鲜有机会再接触底层小人物,可是这两次面对离三,他给她的不仅仅圈子以外的新鲜感,同样萌生一种游赏腊冬梅林园的感觉——他就像苦寒里的傲梅,不卑不亢。
她收敛起故作轻浮的笑,凝视着他半晌不说话,看了一会儿,又不自禁地笑起来,这次的笑声真诚,夹杂着她对他无比的兴趣。
“既然这样,就不要勉强,走吧。反正时间不早了,我们也该出发了。”她瞧了瞧腕表上的时间,抓起桌上的手包起了身。
“还要去哪?”
“五点三十六,到饭点了,请你吃饭。”花红衣见他张口欲说,立刻猜着他想说什么,伸出手说,“不许拒绝,走!”
离三无奈地笑了笑,此时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上了枷锁铁链的罪犯,正被花红衣押送到下一个点。
“我喝不惯咖啡,也吃不惯面包。”他说道。
花红衣像猎豹盯着猎物般,灼灼地盯着他,“是吗?我也吃不惯面包。“
说笑着,离三又上了她的玛莎拉蒂这辆“囚车”,随后又在一阵轰鸣的引擎声中,踪迹便在新天地消失得没了影。
“这首曲子叫什么?”
“贝多芬的月光曲。“
“月光?可你的车为什么开的像陨石。”
离三紧握着手把,蓝色的玛莎拉蒂在马路上风驰电掣,令他感到不适,一直到昼锦路才缓解下来。
车速渐渐慢下,驶进了入口窄小的城隍庙广场停车场。
花红衣打了个方向盘,车溜进停车位,她说道:“下车吧,吃饭的点不远,往前面再走一段路。”
离三一下车,又是两眼一抹黑,不认识东南西北,就像山沟里的狗一样,方向感不差,嗅觉也灵敏,可都市的陌生感太浓,在这茫茫的人堆里,天上地下,他就是一只不知归路的流浪狗。
“这边。”花红衣招招手,接着转过身身姿曼妙地步行。
其实,他们根本不必费这三百米的脚程,随随便便就可以找一个更合适更近的位置停车,然而她还是这么做。做的理由,毫无疑问是出于私心——
有一点,是因为他长着一张酷似熟人的脸,她想弥补遗憾,让他替代着和自己逛一趟夜晚的城隍庙。
另外一点,她想近距离地多观察观察离三。不仅仅是出于徐老对他的器重,也是两次的对话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是大人物不经意间的一低头,注意到一个小人物挣扎的特殊,而是他作为男人,一个贫寒的男人,似乎与生俱来一种独特的魅力。
这使得,看他,比看这热闹的夜街风光有意思。
和车里不同,从停车场出来,一路静悄悄,他们俩走了两百多米,到现在一句话没讲。
离三情有可原,他一个从陕北来的土包子,二十岁之前除了吃沙子,就是吃黄土,等到了摩登的沪市慢慢地睁眼看世界,那印入眼帘的花花世界可不得叫他眼花缭乱。
离三张望街道上的人群,品味、格调、优雅、浪漫、摩登、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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