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蒙还是选择了“布沙尼神甫”。
而且,神甫的长袍适合他藏一些防身的东西。
爱德蒙有一个狩猎者应有的谨慎隐忍,和做水手时就准备好物资才出航的习惯。
最近才开始训练射击,虽然以前就会一点,也从神甫那里掌握了一些技巧,但是准度还不够,保险起见,爱德蒙并没有带枪,而是一把锋利得能削断枪管的短匕|首。
他还穿上了一件柔软贴身的钢丝背心,老式火|枪的子|弹根本无法击穿。
有了巨额财富的人就像是兽群里最引人注意的肥羊,在阿拉伯无数次有惊无险的死里逃生后,爱德蒙已经积攒了无数的对敌经验,习得了丰富的斗技巧,再加上年轻时体力劳动积攒的体魄,即使入狱也没断过很久的锻炼。
正值壮年的男人,体力充足,力气也大,如果环境有利,潜藏得好,他可以分秒间取下五个训练过军士的性命。
因此,爱德蒙没有费多大功夫就制住了一个红制服军|官,盘问到了他们的任务,还有城内的情况,才毫不犹豫敲晕了这个人。
等他进到米尔顿后,天空已经看不见里芬的踪影了。
街上一片混乱,窗户里探出无数的头,道中是驰骋着马的骑兵,沿街纷涌抗议的工人们或畏惧避退,或激愤叫嚷,好在彼此都很克制,没有发生任何摩擦。
爱德蒙已经知道,军|队来得这么及时,是因为伦敦那边得到了密报,所以轻松就控制住了局面。
因为决定要离开,以免和克里斯扯上更多关系,所以他也没有多查探那位女助手,这时候要找人,根本就是在暴风雨里大海捞针。
在一个城市停留,却突逢意外,克里斯班纳特会怎么做?
爱德蒙不禁想。
他身边有那位熟悉这里的女助手,所以在这座城市一定会很快找到一处安置点,那里最好很安全,可以防卫,也很方便观察情况。
爱德蒙想到了桑顿家,他们在工厂的旁边,房子足够高,院子外还有一扇铸铁大门,正好桑顿一家已经去了伦敦,而那位女助手和他们家关系密切。
那天他做客看见这位朋友等助手下楼时,似乎就是在观察着什么。
爱德蒙这才意识到,连桑顿先生都察觉到不对带着一家离开,年轻人这么谨慎,还是来了这座城镇,不但不会让他自己有面对意外的可能,反而会早有准备。
……即使这样,他还是想亲眼见到那个人。
这时候,反而是伪装成一个普通人比较有利,因此他找到一个地方脱去了神甫的长袍,还是老人的装扮。
爱德蒙只能从小巷穿行,往桑顿家的方向过去,很快他发现,那里就是大片的工厂,因此越是那个方向,人就越来越多,以至于察觉到有人跟着自己,他也没办法悄无声息解决,只能绕路甩掉。
终于到了人群最密集的地方,他一眼就看到了自己要找的人。
年轻人和好几个人并排坐在没有防护的高墙上,年纪最小,在北方人中也矮一些的,所以沉静抱臂坐在最旁边,穿着不太合身的工人衣服,带了和女助手那顶很相似的软帽,连白净的脸颊上都抹了自然的灰尘,反而衬得那双眼睛更加黑亮。
他们中,一个年纪有些大的男人正在大声讲话,内容无非是鼓励的话:提案虽然失败了,但是下议院已经通过了法案,是上议院投票驳回了,大家应该有信心,这次也要拿出决心来,引得下方人群里“aye”的赞同像是海浪一样传递开。
正中间的人说完后,又道:“到你了,希金斯。”
名叫希金斯的人恰好坐在克里斯班纳特身边,似乎很有声望,还没开口就赢得了一片掌声。
这个人倒是一下就说中了其中的重点,告诫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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