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0016章 大案争论(第2/3页)  大明由我而校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近事务繁忙,把他们俩忘了。

    泰昌皇帝朱常洛虽然是因为过度娱乐和错误用药而死的,可是他并不想背上这个丢人死法的坏名声。所以朱常洛临终前一直推说自己身体不好。在朱由校心里,这个便宜老爹对他还是不错的。所以他就要想一个好借口既处理了庸医,又能尽量保存朱常洛的颜面。正在朱由校思考如何处理他们的时候,又有大臣发言了。

    给事中惠世扬讲话开门见山直接弹劾方从哲有十条大罪、三条理由可杀。他进言:

    “方从哲一个人为相七年,妨碍贤才害了国家,是第一条罪。

    骄傲无礼,延误了对皇帝的悼念,是第二条罪。

    在慈庆宫里发生梃击案件,却庇护奸党,是第三条罪。

    根据自己心里想的肆意妄为,破坏了皇帝的法令,是第四条罪。

    放纵儿子杀人,蔑视国家法令制度,是第五条罪。

    阻碍和压制谏官,遮蔽和堵塞了皇帝的耳目,是第六条罪。

    城池沦陷军事失利,却宽大地处罚巡抚这些臣子,是第七条罪。

    仓促的催战,以致全军覆没,是第八条罪。

    曲从私情而欺骗皇上,给做宰相的留下羞辱,是第九条罪。

    代为经营专利税收,祸国殃民,是第十条罪。

    郑贵妃要求封为皇后,整个朝廷尽力谏诤,方从哲却模棱两可,是应当杀的第一条理由。

    李选侍是郑氏的心腹,对抗和凌辱皇帝母亲,致使怀恨而死。方从哲接受她偷盗宫中的美玉珠宝,想封选侍为贵妃,又任她占住乾清宫,是应当杀的第二条理由。

    崔文升用泻药损伤了先帝的身体,许多臣子提议严厉惩处他,方从哲拟定的命令却开脱他的罪责,李可灼送上致命的药,方从哲拟定的文书却给以赏赐,是应当杀的第三条理由。”

    台上的朱由校听完这篇慷慨激昂的讲话,心里很是愤怒。在这几天,王安彻底把他知道的东林党的老底告诉了朱由校。这个惠世扬就是东林党的骨干,他现在借红丸大案之名向方从哲开刀。

    方从哲听完惠世扬对他的弹劾,同样是目瞪口呆。东林党这是要把他往死里整啊。

    惠世扬总结的十项大罪三条死罪看起来挺唬人的,实际上是经不起推敲的。方从哲在万历四十一年入阁,内阁首辅一直当到现在,在这七年里有很长时间,内阁里只有他一个人。

    方从哲入阁时,朝政日非,已非昔比。内有门户之争,外又面临建州女真窥视边防,可谓内外交迫,这些均是当时的新辅臣方从哲要处理的问题。身为内阁首辅,理应握有重权,然而阁权却已大不如前。当时阁臣似有权又似无权,处境尴尬且艰困,做事动辄得咎,这正是当时内阁所遭遇的困境。

    举个例子,万历四十五年是灾荒之年,七月山西大旱,山东旱蝗。方从哲拟定了以下几点策略:请求皇帝发帑,神宗不允许。开仓放粮,就近配发赈灾。免税停征,以一时之权宜来安抚地方的动荡不安,然而神宗未置可否。地方灾荒,首先面对的是地方官员,而神宗末年缺官严重,故地方赈灾无人。方从哲建议补充官员,以绝乱象,而神宗对此已不予理会。由此可见,责任并不在方从哲身上。惠世扬真正要打倒方从哲的原因是朋党之争。

    浙党的第一任领袖是沈一贯。沈一贯本身是浙江人,其集团中浙江人占半数以上,故有浙党之称。神宗末年,门户之争剧烈,就连当时会推阁臣,已牵连到士人派系的利益关系。方从哲也是浙江人,浙党鼎力支持他入内阁当首辅。方从哲入阁后,也意识到当时士人派系林立的政治环境,故透过座主与门生,以及地域关系的建立,巩固首辅之位。

    方从哲不光提拔浙党门人,他还拉拢其他朋党。亓诗教为方从哲门生,也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