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72章 我不争的14(第1/2页)  快穿之我家宿主是爸爸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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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兴慈红了后,早就习惯了在学校被人认出来。

    为了自己的形象,很多时候,也会礼貌的点头回应。

    黎欢现在好歹顶着校花的身体,见着美人,男人自然都会心情好一些。

    不过娱乐圈最不缺的就是美女,饶是顾晗这具身体的皮相再美,但也不至于让沈兴慈一眼定情。

    沈兴慈嘴角勾起标志性的笑,准备像往常一样,礼貌的打声招呼。

    就见对面的黎欢仔仔细细的看了他一会儿,然后噗嗤一笑。

    “我得回去和我妹妹说,她的偶像比电视上还要帅。”

    沈兴慈挑眉,“你妹妹?”

    看她刚才的样子,还以为是她喜欢自己呢。

    黎欢点头,“是啊,我妹妹可喜欢你了,她可是第一次追星,而且只喜欢你一个。

    早在还没来北深的时候,她就在家里一直念叨,让我一定要帮她找你要签名,结果.....这都开学一个多月了,才碰上你。”

    “那个,您介意帮忙签个名吗?”黎欢努力撑着得体的微笑,“要是不方便的话,也没关系的。”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加上又是难得的大美女,沈兴慈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

    “好啊,签哪里?”

    黎欢翻开包包,有些尴尬的拿出里面唯一一本专业书。

    “那个,我没想到能碰到您,要是您不介意的话,就签在这里。”

    黎欢翻开书的第一页,上面写着她的名字---顾晗。

    沈兴慈笑了笑,“不介意。”

    说完,接过笔,黎欢自然的侧身和他并排站在一起,看着男人的手飞快的在纸上勾出线条。

    “我妹妹得高兴死了。”

    “她说了,要喜欢你一辈子的。”

    沈兴慈若有所觉的转头,看着离他极近的黎欢。

    凑近了,才发现女生的皮肤是真的好,白皙通透,一点瑕疵都没有。

    和常年在舞台和剧组,被各种刷粉墙的女明星们不知道好了多少。

    恰好一阵风吹过,女生柔软的长发被吹起。

    淡淡的发香传来。

    沈兴慈意有所动,调笑的开口,“是吗?你妹妹喜欢我,你就不喜欢?”

    黎欢心跳瞬间乱了节奏,差点就要忍不住失态。

    不过还是强行稳住,鼓起勇气露出一个优雅的淡笑,自然的接过书。

    “我当然也喜欢你啊。时间不早了,不耽误学长上课了,我就先走啦。”

    看着女生窈窕的背影,沈兴慈摸了摸下巴,兴味的眯了眯眼。

    “我警告你啊,别忘了公司规定,三年之内不准谈恋爱。”边上的经纪人适时的煞风景。

    沈兴慈瞬间皱眉。

    “赵哥,我就是跟小学妹开个玩笑,你至于吗你。”

    “呵呵,不至于?我要是说晚点,指不定你们两今晚就得约烛光晚餐。”

    “这你可就冤枉我了啊,这点分寸我难道还没有吗?”

    现在圈子里盯着他的人那么多,就是想也得有那个胆子啊。

    “我就是提醒你,你没打算去找她,但是指不定人家正想方设法往你身上扑。”

    沈兴慈再次挑眉,“赵哥,大哥,不至于吧,你以为是个女人都爱我,没听人家说吗?人家的妹妹喜欢我,又不是她。”

    至于说那句喜欢他,他听得出来,是客气话。

    “真要喜欢我,想跟我有点什么,也不至于开学这么久了才来堵我嘛。”

    “呵,天真。”

    “不喜欢你,就不能利用你炒作了?”

    而且那女生虽然变现的很克制,她眼底的欲望可瞒不过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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