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这玩意儿是宝贝啊!”阎富贵又指挥龙筋去拿衣柜里的斗笠并戴在自己的头上。两条龙筋竟然比人的手指还灵活,真的将斗笠取了下来,戴在阎富贵头上。
斗笠阴气重重,阎富贵马上感到全身被一阵寒意所笼罩。但也正是由于寒意,使得阎富贵的意识更加清醒,让他清晰地感受到龙筋自身的触觉,比如现在龙筋还没松开斗笠,他的手也没和斗笠有任何接触,却能清晰地感觉到斗笠表面的光滑和冰冷。
“太好了,这两条龙筋相当于我双手的延伸。”阎富贵边说边指挥龙筋将冰冷的斗笠重新放回衣柜。
阎富贵很满意龙筋的表现,又玩了一会儿之后,便将龙筋放回衣柜。他试穿了一下蓑衣,竟然大小正好合适,好像专门为他定做的一样。
阎富贵试穿完之后,便将蓑衣放回原处,然后对着衣柜自言自言道:“斗笠c蓑衣c扁担c龙筋,呵呵,抬棺四件套嘛!”
阎富贵对着衣柜感慨了一番然后关好衣柜,准备离开。
在阎富贵准备走的时候,突然想起昨晚躺在水晶棺材里的绝美少女,他觉得小倩就是那绝美少女。他想去求证,于是他便去拧大石板上的骷髅头,但是这次无论他怎么使劲,骷髅头都纹丝不动。
“真是见鬼!难道白天打不开,晚上才能打开?”阎富贵虽然满肚子疑问,但也不得不放弃拧骷髅头。
阎富贵松开手,站了起来。此时,一阵强烈的饥饿感袭来,貌似从昨天中午到现在为止,阎富贵还没吃东西呢。
阎富贵决定回家先好好吃一顿,再整理一下个人用品,然后搬到何老四家居住。
何老四的家和阎富贵的家相距不算远,阎富贵骑着电瓶车飞快地回到家。
阎富贵回到家难免伤感起来。爷爷已经走了,现在就他一个人了。他来到爷爷曾经住过的房间,发现里面的物品都已经被收拾得整整齐齐了。
阎富贵感叹道:“哎,原来爷爷早就做好离开的准备了。”
阎富贵在爷爷的房间里看了很久,越看越难过,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
但是生活不会给人太多的时间悲伤,比如强烈的饥饿感就不得不让阎富贵离开房间去厨房做饭做菜。他必须自己照顾好自己。
阎富贵回到自己的房间先将手机充电,然后冲进厨房手忙脚乱地给自己做了一顿饭。
在吃饱喝足之后,阎富贵给自己泡了一杯茶,开始寻思上哪里找另外三个抬棺材的人。
小时候的玩伴c读书的同学c工作时的同事以及一些亲戚朋友在他脑海里一一闪过,在对这些人一一分析之后,除了同村的胖头鱼和老树村的螃蟹符合要求之外,其他的人都不太可能和他一起抬棺材。
为什么阎富贵会选胖头鱼和螃蟹?那是因为这两个家伙和阎富贵关系很好,又都年轻力壮,而且一个没有工作,一个很讨厌当前的工作。
就拿胖头鱼方不凡来说,在学校读书时和阎富贵是死党,高中毕业后又考进大学学习如何给动物看病,但是这家伙却在大学打游戏打到门门红灯,补考之后还是这个结果,结果只能退学,回家之后成为死宅,后来成为死肥宅,从来不出门也不工作,成功地从大黑石村的骄傲变成大黑石村的笑话。
现在只要有人提起大黑石村养鱼的方家,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方家养了一条胖头鱼。
想来想去,想了好久,阎富贵自言自语道:“我给方不凡打个电话。看他有没有兴趣。”
说打就打,阎富贵马上冲进房间拿起手机拨通了方不凡的电话。
在等了好久之后,就在阎富贵准备挂机之时,终于听到手机里响起了方不凡有气无力的声音:“喂,哪位?”
“啊,你不知道我是谁?”阎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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