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二十七章 初恋,初见(第1/3页)  富豪公敌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似乎是为了报复赵青山,又或者是不愿意充当一支滑稽可笑的电灯泡。

    在两人旁若无人上演史诗级亲吻的时候,何晴偷偷溜走了。

    可恨生活不是童话,不是默默无言的等待就能换来双手相牵。

    她太幼稚了,也把爱情想得太唯美了,以至于看到赵青山和别人在一起时她竟觉得很意外,好像冥冥中赵青山应该和她在一起才对。

    可是世间没这样的道理啊,谁都不会注定是谁的另一半,何况是两个多年不见的曾经少年。

    下楼时何晴再也控制不住眼泪,似乎要把八年的等待全部付诸于这一场泪雨中,如果再加上他和她相互喜欢的那两年,一共是十年。

    那两年她和他相互不敢说,因为当时他们都太年少,喜不喜欢是一个很懵懂的问题,也是一次需要莫大勇气的行动。

    初中一年级开始她和他同班,她并不喜欢这个男生,甚至最讨厌他。

    因为每一次每一科考试男生都是第一名,而她是第二名,期中考试后他的总分远远超出她一截,可老师却仍旧让她当班长,男生仍旧连课代表都不是,这感觉让她受到了莫大的侮辱,骄傲的自尊严重受挫。

    于是她那个时候努力学习的最大动力就是超过他,遗憾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会有理想的结果。

    不管她如何努力也不管其他把学习成绩当作奋斗目标的同学如何不要命的努力,始终有一个人一骑绝尘着,其他人只能望尘莫及。

    期中考试过后没多久,就听说他杀人了,而且很快得到了证实。

    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比他们班那个很擅长调皮捣蛋,欺负女同学的倒数第一名,拿到年级第一名还要荒诞,但它确实发生了。

    于是学校里人人都怕他,连老师都怕,各种传闻不绝于耳,可她不怕,因为她爸爸是警察,从小就告诉她坏人不可怕。

    而且爸爸说,男生是英雄,他杀的是活该千刀万剐的人贩子,所以她开始像喜欢英雄一样喜欢他,像讨厌坏人一样讨厌那些针对他的同学,而且再也不嫉妒他能考第一名了,再也不会觉得他不帅气,不会觉得他穿的衣服跟不上潮流。

    可是原本很老实的他,开始抽烟开始打架,那些嘲讽他父母双亡,嘲讽他是杀人犯的男生全都被他揍过。

    他打架的时候很凶狠,像狼一样凶狠,有时候对方人很多,可他不管不顾就是要打,没有人像他一样凶狠,他能把好几个人打得哭爹喊娘。

    当然,有时候他也会受伤,可他从来不会哭。

    她想着,也许有些人天生就是没有眼泪的,否则没有父母还总被人围殴受伤的他为什么没有哭过呢?

    她觉得那个时候的他是可怜的。

    那是一个下着暴雨的下午,她目睹着他和高年级的几个男生在浑浊的地面上打完架,浑身脏透了。

    也不知是从哪里偷来的勇气,胆小的她挂着红彤彤彩霞似的脸蛋——后来学校流传的故事中,是这样形容当时的她。

    她几乎是垂着头走到他跟前,帮他扣上了一颗被拉开的上衣扣子。

    男生注视着她没有说话,但她能感受到他平静的外表下汹涌澎湃的内心,而她颤抖着完成有史以来最艰巨的动作后,马山跑回教室趴在了桌子上,不敢去看任何人。

    从那一天开始,学校开始疯传,她喜欢他,有些嫉妒心强的女同学偷偷的说她不要脸。

    可他没有任何反应。

    他胆子很大,可和别的胆大男生不一样,他不会玩前桌女生的头发,不会推搡着别的男生去撞女生。

    可他会一脸坏笑的同时搂住两个女生的肩膀,比任何一个男生更坏,有时候还会牵她们的手亲她们的脸。

    会收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