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爹,我都敲了十几下您办公房的门了,您既然在里面办公呢,怎么也不应一声呢?我娘让我唤你回家吃饭,话我可是带到了,等我娘问起此事,你可要替我作证!”
这位妙龄少女“嘭嘭嘭”地敲了十几下门,看到办公房内无人回应,她便推门进入,几个箭步冲到案前,双手叉腰,扬起下巴,对端坐在案前埋头整理奏折的包拯,有些蛮横地说道。
只待这妙龄少女话音一落,包拯这才放下手中的两份奏折,缓缓抬起头来,目不转睛地盯着站在案前的妙龄少女,没好气地嗔怪道:“萍儿,你怎这般无礼,没有看到我跟街道司的王司丞,正在谈论公务么?”
把话说到这里,包拯停顿了两下,把头转向站在案前另外一侧的王浩,微微颔了颔首,略表歉意地介绍道:“王司丞,让你见笑了,这姑娘是包某的二女儿,叫包萍萍,她双七年华,被她娘过于溺爱,蛮横无理了些,还望王司丞莫要见怪。”
站在案前左侧的王浩,当即就摆了摆手,违心否认道:“不不不,包公,你家二千金,生的貌美如花明眸皓齿,一看就是个通情达理的姑娘,哪里会蛮横无理。
再者说,萍萍姑娘也是生怕包公您饿着肚子,这才前来办公房内唤您食用午膳,包公能够有如此孝心的女儿,实乃包公之福,下官怎能见怪之处。”
听完王浩的夸赞,包萍萍从起初的忍俊不禁,到后来便旁若无人的咯咯大笑,因为她在父母和姐姐的眼中,就是个蛮横无理的淘气鬼,怎么在这个年长不了她几岁的家伙眼里,自己摇身一变就成为了大家闺秀呢?连她自己都不相信,自然觉得甚是好笑。
“萍儿,你不要待在这儿了,赶紧回去,我跟王司丞还有一点儿公务要商议。回去告诉你娘,就说我两刻之后便回家用膳,不必再来催促。”包拯看到自己面前的二女儿包倩倩,笑靥如花到一副花枝乱颤的样子,顿时就让自感无比尴尬的他,可谓是气不打一处来,赶紧把她打发了回去。
收敛起笑容的包倩倩,先是冷哼一声,随即就负气道:“哼,回去就回去,有什么了不起,我才补稀罕待在这儿呢!”
把话说完,气鼓鼓的包倩倩,就转身离开,出了办公房的门,依然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一蹦一跳地返回了开封府衙门的后院。
包拯在东京城内并没有置办家产,担任开封府尹期间,就一直居住在后院的一处独立别院之内,他们一家几口人都居住于此。
目送着包倩倩离开之后,王浩边非常识趣地起身告辞,毕竟,包拯的二女儿都来催促吃午饭了,若是他在此继续跟包拯争论奏折署名事宜,实在是不太合适。
其实,在包倩倩没有擅自闯入办公房之前,包拯就已经写好了明日早朝呈送给宋仁宗赵祯的两份奏折内容,而王浩和包拯他们二人之最后的争论就是关于奏折署名的问题。
王浩自觉人微言轻,主动要求奏折落款只写上包拯的名字便是,不必写上他王浩的名字。
可是,包拯却不这样认为,他坚持要在奏折落款处只写上王浩的名字,奏折内容信息要么出自王浩之口,要么出自王浩之手,他不过就是润色修改了一些地方而已。
再者,王浩委托他包拯,把奏折于明日早朝呈送给赵官家,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若是在奏折落款处署名,而不写王浩的名字,那他岂不是就成了自己平生最为痛恨的“欺名盗世”之徒,不是君子所为。
就是为了奏折署名这个事儿,王浩和包拯争执不下,互不相让,陷入到僵局之中,足足有小半个时辰的功夫,一直等到衔母之命前来唤她爹用午膳的包倩倩赶来,都还悬而未决。
直到包倩倩离开没多久,离开开封府衙心切的王浩,终于主动做出了让步,建议在奏折落款处写上他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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