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百三十三章 无可抵挡(第2/3页)  我真不是故意的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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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我们不是同一个种族,但是我们有同一个信仰,为了圣父神像能够矗立在铁堡之内阳光之下,为了能够沐浴圣父的光辉,我们将热血洒在这片大地上,请记住我们的名字,我们是蛮荒古原上的狼齿部落,大家好,我是荒原第一勇士、狼齿部落酋长、烈焰锤城守护矮人、灰矮人一族的救世主、不眠之林的镇守者、平原巨人的引领者、时尚的弄潮儿,圣子加尼亚最值得信任的伙伴,圣父的虔诚追随者,优尔法则尔.楚辞!”

    楚辞的表情如同一个最虔诚的信徒一般,没当提起圣父时,双眼之中满是崇拜和狂热。

    加尼亚一脸呆滞。

    他觉得自己应该学一学楚辞这演技了,这家伙比自己都适合当圣子,太尼玛能忽悠了。

    楚辞磨叨完之后,将水晶扔给了卡麦。

    卡麦如获至宝,将水晶对准了自己,扯着脖子大喊道:“是谁,战斗在了浴血第一线,是谁,击杀了无数狼骑兵战士,又是谁,为了正义,为了心中的光,走出了黑土丘陵区域,是我们,是我们黑土丘陵区域烈焰锤城的矮人兄弟们,我们为了那诱人的酒香和。。。额不是,这段不要,重来,我们为了跟随我们的老板楚辞酋长寻找心中正义的光!”

    楚辞翻了个白眼,发现这死矬子比自己还不要脸。

    楚辞再次将目光投到铁堡外的战场上。

    此时战斗基本已经快结束了。

    正常蛮族是没有训练这个习惯的。

    原因有很多,比如训练就会饿,饿就要找吃的,没吃的就没法练,以及根本不知道该怎么练等等原因。

    可狼齿部落的基层战士是要训练的,没日没夜的训练,而且吃的好,营养补充足够,对比其他部落,一个个壮的不像话。

    让一群天天训练并且默契十足的蛮族战士踏上战场,那绝对是整个战场上最闪亮的仔。

    楚辞很有信心,哪怕营地里面几个老家伙不参战,光凭炎熵带领的五十名战士就可以很轻松的解决对手。

    甚至可以这么说,光凭炎熵一个人就可以从头砍到西。

    强壮的身躯,厚重的铠甲,锋利的武器,默契的作战配合,所有外在因素都表明狼骑兵们根本不可能战胜部落战士。

    事实也的确如此,部落战士长的大,手中使用的武器也大,抡一下,连人带弯刀会一起飞出去。

    狼骑兵也很勇武,用鲜血和坚硬的骨骼证明了他们的勇武,可也仅此而已了。

    都说越穷越狠,狼骑兵们就很穷,从他们的皮甲和布满米粒缺口的生锈弯刀就可以看的出来。

    狼齿部落曾几何时,比他们很穷,可是现在很富,富得流油。

    所以狼骑兵再穷再狠也没用,狼齿战士比他们

    更狠,而且还很阔。

    数百个狼骑兵的装备全扒下来,都没有任何一名战士身上的长刀或者科长裁决棒值钱。

    刚一交锋的时候狼骑兵们其实已经懵了。

    他们和蛮族打过架,而且不止一次。

    可是和穿上“衣服”拿着“家伙”的蛮族打架还是头一遭。

    交手后,狼骑兵们才知道,蛮族早已不是记忆中那个蛮族了。

    他们学会了交替掩护,学会了阵型变换,学会了战术穿插,学会了运用自己的一切优势,学会了很多很多狼骑兵们无法理解也永远具备不了的知识。

    一个拿着菜刀的小瘦子,可能会砍死七八个手无寸铁的胖子。

    所以数量并不代表一切。

    更别说这是一群拿着电锯的胖子,要砍死几个手无寸铁的瘦子。

    狼骑兵们的刀法很精湛,他们往往能用弯刀挡住狼齿战士们的第一次攻击。

    可惜,只能格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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