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五十二章 人生巅峰的感觉?(第1/2页)  我的老婆是大领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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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玫瑰堡,此刻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整个城堡内外反而变得更加喧嚣,无论是城堡之内还是城堡之外,都是人潮涌动,车马不断。

    一辆辆豪华马车从临冬城内朝着玫瑰堡驶来,停在了巍峨的玫瑰堡的大门外。

    而早已在门口等候着的男仆们飞快上前前将打开车门,随后面带谦卑的微笑恭敬地行的贵族老爷们从马车上请了下来。

    贵族老爷也都表现的冰冰有礼,举止雍容得体,并没有因为眼前的人是名男仆而冷淡。

    下了马车以后,贵族老爷们自觉地将手中的请柬递给了面前迎接的男仆,男仆恭敬地接过请柬,核对无误后,则更加谦卑起来,弯着腰做了个请的手势,引导着贵族老爷沿着崭新的红地毯走入了城堡。

    今晚是爱丽丝的生日宴会,只要琼斯领或者公国内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接到了邀请。

    只要没有特殊的政治原因,只要收到了请柬的贵族,那基本上都会前来参加,这个世界的娱乐项目匮乏,贵族们最好的消遣方式就是参加各种宴会舞会。

    而且对于很多人来说,今晚能来参加这个爱丽丝的生日宴会就代表了他们的身份地位得到了认可,伯爵大人发出的请柬,完全可以当做身份的象征。

    城堡大门外车水马龙的时候,格维斯正在三楼的更衣间里,此刻两名男仆不停地在格维斯身边忙前忙后,装扮着格维斯大人的仪容。

    身为爱丽丝的丈夫,格维斯也是今晚的半个主角,所以在仪表上也要符合大贵族的体面。

    一套量身定制,质地奢华的丝绸礼服是必不可少的,礼服的款式也是目前公国最兴潮的出自临冬城里手艺最好的裁缝铺,而礼服的颜色则是象征富贵权势的深紫色。

    “大人,已经整理完毕!”

    两名男仆已经在格维斯身前忙了二十多分钟,正当格维斯都快不耐烦的时候,两名仆人终于恭敬地退了一旁,小声地对格维斯汇报道。

    “哦,很好!”

    格维斯终于长长地吐一口气。

    以前,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己穿个衣服也要二十多分钟,在前世的时候,格维斯觉得女人出门前能墨迹一两个小时简直不可理喻,直到今天才发现,原来穿衣打扮还真可以花这么多时间。

    听到仆人的话后,格维斯对着前方的铜镜照了照,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还别说,虽然穿衣的过程繁琐了些,可是礼服穿在身上的效果还真不错。

    铜镜中一个分度翩翩,帅气与富贵集于一身的贵族少爷就出现在眼前。

    对着铜镜点了点头,格维斯心满意足地朝着更衣室外走去,当格维斯走出更衣间爱丽丝也正好走出了她的更衣间。

    格维斯与爱丽丝双方走出更衣间以后,看到对方的模样都是双眼微微发亮。

    格维斯双眼发亮就不用解释了,反正他每次见到爱丽丝都没有不发亮过,毕竟爱丽丝的魅力没有几个男人能抵挡。

    而爱丽丝看到格维斯双眸发亮的原因是因为格维斯今天的造型确实极大衬托了格维斯帅气的外表。

    以前的格维斯虽然也长得帅气,可是爱丽丝对格维斯的最大印象还是停留在第一次宴会之上,那个穿着廉价礼服,虽然长相有些英俊,可是毫无气质可言青年。

    现在的格维斯却是不同了,此刻的格维斯已经很好的融合了原主的记忆,那种贵族拥有的些许特质,加上格维斯身为穿越者的少许自信让他的气质与这个世界的大多数人都不相同。

    气质这东西说的玄妙,但是却是真真切切的存在,有些人即使穿着考究了些,但是依然让人觉得普通,可是有些人随便穿什么衣服,却能让人感到不凡,这就是气质的差距。

    如果气质好的人再加上考究得体的衣着,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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