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潜龙勿用 1、法律(第2/3页)  怪物的美好生活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财产,只有部分受到法律保护。只有西元洲联邦政府,依据相关法律,分配给源种的财务,才会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除此以外,其他产物,均属西元洲联邦政府,或辖区企业所有。

    其中,对住房和车辆,做了特别说明。源种无权自行购买住房和车辆,住房只能由,当地政府的源种管理机构,以长短期租赁的方式,分配给源种,车辆也是如此。

    五、 源种居民教育法案:源种居民的未成年后代,不得享受西元洲联邦政府的一切教育资源。不允许进入西元洲联邦政府辖区内的,一切教育和培训体系,接受教育和培训。

    但,这里不包括,源种居民被雇佣企业,自行开办的,针对成年源种居民的,基础和专业技能教育和培训机构。但,这种教育培训机构,必须有西元洲联邦政府,教科属认发的,相关资质和法律许可文书,才能够针对源种居民开展招生,教育和培训。

    除了以上这些,还有很多针对源种其他的如:行为条例,社会保障规定等等。这些法律条款,就算是让太史言,这种有过法律意识,但越来越淡薄的人,来理解这些法律条款、条例和规定。都能察觉到这些法律中的不公平性,和对源种的严重歧视。

    就拿源种居民的生育法和教育法来说:未成年时,不给接受教育的权利。成年后成不了源种,就要被驱逐。这不就是逼着源种居民的后代,只能继续成为源种吗?而且,是那种没文化的源种。以便于联邦政府,对他们的统治。这些法律制定者们,用心何其险恶?

    不过,他们针对太史言,开放的这些特权。是因为他的特殊性,给了他一定程度上的尊重。

    第一、 人权法案中,向他开放了可以从事联邦政府,公职职务的,工作参与权。也因此,就有了因职务产生的,在他职务领域内,对政府事务的管理,和建议的权利。但,这并不代表,他有对政府事务的监督和言论自由的权利。

    还开放了,在面对司法案件时,拥有和联邦政府公民,同等的人身权利。

    第二、 把源种居民的物权法案,向太史言全部开放。在这一项上,太史言可以享受,和西元洲联邦政府公民,同等的权利。

    基本上,主要的就是这两项,其他的关于,太史言可以进入联邦政府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自由出入,联邦政府公民,可以自由出入的场地等行为条例,也是一些细枝末节的东西。

    其实,太史言并不在乎这些。但,老毒在暗中提醒他,他在诺轮星上,初期的生活。在法律方面,还真不能掉以轻心。不然,会出现有悖于,莫鲁的人物性格设定行为。一旦,让大议会的人看出破绽。后面的计划,就无法进行了。而他也只能进入,逃亡的生活。他在蓝星的亲人们,也会因此受到威胁!

    老毒还告诉他,他们一进入洲议会大楼附近,5公里的范围。他就感觉到,诺林在不停的探查,太史言大脑中的,全缘生物芯片系统。还好,老毒说:他现在的自主意识,进化的版本也不低,没有被诺林发现。而且,当初被太史言破掉的定式程序,他也修补成了,他可以控制的定式程序。这一点,诺林也一样探查不出什么异样。

    因此,到现在,诺林施加在太史言身上的禁锢源力,三天前就已散去。诺林并没有派人,对他重新施加。这也代表着,诺林也基本上确认了,太史言已经彻底变成了莫鲁。

    随后,马默对太史言,说明了他作为特殊源种,必须要奉行的义务。还有可以给他提供的,工作职务。

    太史言要奉行的义务很简单,和其他源种一样,要为诺轮星人,供应他特殊的源力。对于普通的源种居民,西元洲联邦政府,对其供应源力标准量的要求,最低是每月三千晶格。

    “晶格”是西元州联邦政府,标准化管理委员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