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四章 我要常大志认罪(第1/2页)  嗜血神医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为什么要包庇她?”娄芳已经不屑于再叫她“妈”或者“婆婆”。

    “我虽然没读过大学,但好歹在城里打工这些年,也懂一点法律,我妈的这种行为,在早年间、在我们村里可能不算什么,被这样祸害死掉的女娃儿不知道有多少。但这是在城里,是讲法律的地方,她那一套是要吃官司,吃牢饭的。她岁数大了,我不想让她进监狱去遭罪,只能我去替她坐牢。”

    “你混蛋!”娄芳想打常大志一巴掌,但桌子太宽,她四肢又比正常人短,所以干脆爬到桌子上,抡圆了胳膊,给了常大志一个嘴巴。

    “你是对你妈尽孝了,可你没想过我们娘俩儿吗?本来你妈就不喜欢我,也不喜欢咱家宝宝,是谁用针扎咱家宝宝你我心里都清楚,以前有你在,还能在中间调和一下,现在你去监狱里躲清静,我们娘俩儿怎么办?是我把你妈赶回乡下?还是让你妈把我们娘俩儿赶出去?还是想要和我离婚?”

    “不,我不离婚,我不想和你离婚,芳芳,求求你,别和我离婚……”一听到离婚二字,常大志紧张了起来。

    “不离婚可以,你必须去和警察说清楚,到底是谁扎的宝宝?谁作的孽谁去认,谁欠的债谁去还,我不想让宝宝在没有爸爸的家庭里长大,更不想让她以后一直生活在危险中!”

    “可是,我妈她岁数大了……”常大志果然是愚孝至极,这种人真是又可怜又可恨。

    “真是看不下去了。”杜林推开监控室的门,径直往讯问室走去。

    杜林让讯问室门口的警察开门,警察看了看他,不认识,不过能进到办案区的人肯定也是警方内部的人,一时不知道怎么办。

    “老杜你干嘛去?”李宪和党卉追上来。

    “我有办法了,你让他们开门。”

    “同志,我是市局的……”李宪伸手去掏证件。

    “我认识您,您是李队长,请进吧。”

    “我有办法不需要手术就能取出针头,这样你们家孩子就不会落下残疾。不过法院在最后判决时,因为伤情鉴定的后果就没有那么严重了,应该不会判很重,这样你能不能接受?”杜林这话是对着娄芳说的,在杜林看来,取出女婴体内的针头很容易,他只是不想便宜了那个恶毒的老太太。

    “真的吗杜医生?你真有办法不用手术就取出针头吗?”娄芳和常大志都用充满期待的目光看着杜林,希望杜林能给他们一个肯定的回答。

    “我有办法。”杜林坚定的点点头,“但我有一个条件。”

    “杜医生您说,只要能治好宝宝,让我倾家荡产我也愿意。”娄芳从桌子上跳了下来,没站稳,趔趄了一下。

    常大志连忙扶住娄芳,娄芳想推开,却没有推动,只好由着常大志扶着自己。

    “我的条件是让常大志认罪!”杜林伸手一指常大志。

    “唉,老杜……”李宪在一旁不乐意了,刚想说什么,就被杜林的眼神制止了。

    “听我说完,故意伤害罪,该是谁认,就谁去认,我是要让常大志去认包庇罪!”

    “包庇罪重吗?”娄芳弱弱的问了一句。

    杜林看了李宪一眼,李宪马上心领神会,“包庇罪量刑的轻重是以行为人所包庇的犯罪行为轻重来衡量的,就这个案子来说,实施故意伤害的行为人应该是七年以上到十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如果杜医生能以最小的代价治好受伤害的婴儿,那么因为犯罪后果较轻,可能只是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如果能够取得受害人或家属的原谅,还有可能从轻,可能只是三年有期徒刑,甚至有可能缓刑。相应的,有包庇行为的人也只会更加轻判。”

    “意思是如果我婆婆只是判了缓刑,那我老公也肯定是缓刑?”

    “一般是这样的。”李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