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三十七章 临泉刑警队的案情分析会(第1/2页)  嗜血神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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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早上八时许,永川镇东关街的双青巷16号发现四具尸体,报案人是户主陈志平的小舅子、女主人卢春艳的弟弟卢春生。据卢春生说,他昨天本打算去姐姐姐夫家串门,给姐姐送点自家种的新鲜蔬菜,但怎么敲门都没有人开,给姐姐姐夫打电话都是关机,给外甥陈默,也就是陈志平的儿子打电话也是关机,卢春生有些担心,便翻墙进了院,从姐姐卧室的窗户看进去,发现墙上有大量已经干涸的血迹,并且屋内还有一具尸体,于是马上报了警。”

    “永川镇当地派出所马上把情况上报到市局,由于局领导和李队当时都正在永川镇参加活动,于是局领导就近指挥,让永川当地干警保护现场,市局刑警队全员出勤,到永川与李队汇合,并特批杜老师和党卉参加。”

    “现在叫莫安然了。”李宪插了一句。

    “哦,对不起啊,我忘了。”曲明明冲莫安然抱歉一笑,莫安然摆摆手示意没关系。

    “四名死者,有两名被埋在这家人储存萝卜土豆的水泥池子里,已经高度腐烂,基本无法辨认身份,通过复原他们身上的手机,确认分别是这家的户主陈志平,他的妻子卢春燕,而卧室地上的尸体没有找到手机,初步推测是他的儿子陈默。报案人辨认,仓房水缸里发现那具尸体是户主夫妇的女儿陈晨。”

    “厨房里的两具尸体死因是被利器砍伤后失血过多而死,在死者手臂骨骼上提取到了凶器刃口的形状,与在东侧厢房找到的菜刀吻合。另一具卧室发现的尸体也有刀砍状伤痕,陈晨颈部有一道勒痕,初步判断是死于窒息。”

    “下面说一下,现场的证据分布情况。”曲明明拉过白板,上面有一张案发现场的草图,“现场共有八处建筑,分别是正房东侧陈卢夫妇的卧室、正房西侧陈晨的卧室、两个卧室中间的堂屋、正房后面的厨房、东厢房陈默卧室、西厢房租户于大龙的房间、东侧仓房和西侧仓房。通过现场血迹分析结果判断,厨房发现的两具尸体,被害的第一现场应该是陈卢夫妇的卧室,然后凶手将两具尸体转移至厨房的存菜池子里掩埋,卧室里的尸体没有移动过的迹象。”

    “而陈晨则是在她自己的卧室里被侵犯和遇害,床头发现了一根鞋带,粗细与陈晨颈部的勒痕相符,初步判断是陈晨致死的凶器。死者yd中检测出了次氯酸钠的成份,怀疑是84消毒液,由于次氯酸钠的强氧化作用,yd内的jy残留已无法检出dna。东侧仓房的地面上也检出了次氯酸钠,应该是凶手在仓房里向陈晨yd内灌入84消毒液时洒落的。还有就是凶手很谨慎,清理掉了所有指纹,或者说,他根本就是戴着手套作案的。”

    李宪说:“说一下嫌疑人的情况。”

    “好的,目前初步确定,租住在西侧厢房的租户于大龙有重大作案嫌疑。于大龙,男,29岁,案发前在永川镇一家保洁公司工作,从事在永川镇内民宿日常清洁的外包,说白了就是给民宿打扫卫生,保洁公司不怎么正规,连于大龙的身份证信息都没留,现在还在查。案发后,此人失联,目前于大龙的手机处于关机状态。而且我们在于大龙的房间内找到了小半桶84消毒液,上面没有指纹。”

    “案发时间能确定吗?”李宪问道。

    王杰书回答:“我们询问了周边邻居,他们反映最后一次见到这家人是在本月3日上午,而陈晨的同学说,3日是星期天,陈晨下午在同学家写作业,四点左右自行回家。陈晨的班主任说,3日晚上九时左右,陈志平曾经给陈晨的班主任发送过一条信息,内容是给陈晨请病假。但我们推测,当时陈志平应该已经遇害,这条信息相信是凶手用陈志平的手机发出的。综合上述信息,再加上水法医尸检的结果,我们初步判断案发时间应该是3日的下午到4日的凌晨。”

    “水法医,说一下尸检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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