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凌晨四点,浑身沾满兔血与兔毛的严锋从地板上醒来。
有了上次杀死有福的经历,现在的他要比之前淡定的多。
他四处打量,只见那只公羊兔只剩下半颗脑袋,以及皮毛与一些内脏。
其他的部位,包括大部分骨头都消失了——毫无例外都进了他的肚子。
四周的墙面,甚至头,在失控前训练某种能力,能大幅提升失控后的能力增幅。
可是感官这种东西很难训练,常规意义上的训练方法,其实不是在训练感官,而是在训练大脑,提升大脑的处理能力。
进化是生物生存的需要与外在环境的驱动,才有可能达成的。
打个比方说,严锋想训练自己的夜视能力,就只能把自己关在光线非常差的环境,不断挑战夜视能力的极限,才有可能在进化时大幅提升。
可以想象,这种训练是非常枯燥乏味,而且花时间的。
就现阶段来说,他没有时间,好像也没有太大动力去做这样的训练。
因为他要工作,要赚钱,而且现在的能力已经够用了,没必要大费周章。
特别是自愈能力的训练,难不成他要拿把刀,每天闷在房间挑战自残极限不成?就算自愈速度再提升一大截又有什么用呢?又不用去跟别人干仗。
总结一句话,现代文明社会,强大的能力没有用武之地,也无法创造财富——除非他敢曝光自己,用自己的能力去博取流量赚钱。
相比于更强大的能力,解决失控问题在当下无疑更重要。
想明白这些,严锋便释然。
天赋能力无法大幅增长虽有遗憾,但能有现在这么好的身体,还能通过极小的努力,在短时间内练出一副令人羡慕的身材,他已经非常满足了。
一番高强度的训练后,严锋又出了不少汗。
有强大的自愈能力傍身,体力可以在极短时间内恢复,他已爱上这种感觉。
这时手机应该已充了不少电,他洗漱了一番,顺便把胡须修了修,便开启手机,打开录像。
虽已猜到自己失控后会化作狼人怪物,但真的看见录像内容时,他仍有些不敢置信。
看着视频里的自己,一爪捏断公羊兔的喉咙,鲜血四溅,严锋便一阵胆寒,心想当时旁边如果是人的话,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太可怕了,失控化形后,竟那么高大,感觉都快触及铝扣天花了,应该有两米二三了吧。”
他仔细将自己化形后的状态看了一遍又一遍,将特点编辑成文字保存到文档里,然后便把视频删掉——这东西留着实在太冒险,放哪都感觉不安全。
做完这一切,为防外出时标记领地的本能太强烈,严锋在卫生间狠狠尿了一泡,才穿好衣服,提起装有公羊兔残骸的黑色垃圾袋出门。
路过离出租屋最近的标记点,他体内再次出现强烈的滋尿冲动。
这次他提前做好控制,因此看起来一点反常表现都没有。
从他所住的出租屋旁边的小巷出来,有家阿秋便利店,店旁边不远有处垃圾堆放点。
严锋原想把手中的兔子残骸扔进垃圾堆,但他想了想,还是打算扔到别处。
通过上次与李雁秋接触,以及后来在午夜面对那只山羊背上的摄像头,他感觉自己很可能被警方盯上。
因此他临时决定,另找地方处理手中的公羊兔残骸,以免被那女警官找到,对自己产生某种联想。
就在他提着垃圾袋走远后不久,那家阿秋便利店的老板走了出来,目光紧盯着他的背影,用手机拍了一张照片,发给一个名叫韩警官的好友。
发完照片后,他又对着手机发出一段语音。
“韩警官,那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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