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思璇。
自打和思璇在荒冢第一次见面,任杰就有种似曾相识的亲切感,虽然知道他俩就是近来名震江湖的‘雌雄双侠’,明知自己和思璇根本没有可能,但也十分愿意和他们在一起,至少可以每天见到思璇。
情到底是何物,古今文人墨客始终都没能有个确切定义。它有时就像钻进心里的魔鬼,迫使你做出一些连自己都感到莫名奇妙而又不能自拔的事情;
有时,它又像缕初春的暖阳,让你心醉,令你舒畅的不忍离去,恨不得将整个的身心都融化在里面。
这种奇妙的东西,佛家将它归结为宿世的情缘。
既然是缘,总会有个结果。奇怪的是,有人却甘心情愿为这种不结果的雄性银杏树守候终身。不知是魔的力量,还是为令人心醉的舒畅,反正任杰已深陷其中。
自从心中刻进了思璇,任杰就觉得天下女人都素然无味,就连多看一眼的意愿都没有,满脑都是思璇的影子。让他挥之不去,又不舍挥去。
他是读书人,礼义廉耻的斯文在他身上尽显,虽然偶尔冒出的非分之想令他心跳脸红,然而,在面对思璇时却极力显出彬彬有礼,温文尔雅的样子,从不敢越过雷池半步。
虽然和思璇见面的机会不少,但二人单独在一起的聚会却不多,即便是有,任杰也是有意回避,从不将自己的相思露出分毫。相反,思璇平时无所谓的大气,又不得不让他感到心悸惶恐。
思璇有静听的工夫,任杰随龟行似的相拒五十步远,震荡的信息已经传到她的耳内。
只见她天真烂漫的冲任杰招手道:“快来看!水里有鱼!”任杰迟疑了一下,还是加快了脚步。
都说‘做贼心虚’,那暗恋人家妻子就更是有悖道德,不和纲常的丑事。任杰不能自拔,只能将这股浓浓的恋情深深的埋藏在心底,只有他自己知道。
然而,水藏不住鱼,雪埋不住金。任杰人还没到跟前,心却狂跳的像要从嗓子蹦出,压迫的呼吸都有些艰涩急促。
他先掬水洗把滚烫的脸,尽力让心跳平息,这才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嘿嘿’一笑道:“穆大侠竟有此雅兴,倒也勾起我的童趣。”说着,便在离思璇几步远处驻足,目光扫视远处,余光却始终笼罩在思璇身上。
思璇抿嘴一笑,声音微怨道:“给你说过多少遍了,叫我妹子,啥大侠小侠的难听死了。”
任杰讪讪一笑,有些语无伦次道:“我们近规矩有些要讲的”见任杰一副窘迫的样子,思璇‘吃吃’一笑,将头扭向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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