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之计在于晨,林昆最大的优点就是不赖床,在这个优点之上他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头天晚上想几点起床,第二天早晨肯定比闹钟醒的还早,这都是在漠北军区的时候历练出来的,尤其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睡觉都得手里握着枪,一旦有突发的情况,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做出发应。
早晨阳光明媚,海风清凉,林昆穿着一条沙滩裤,脚上踩着一双凉拖,拎着个水桶在菜地上浇菜,在他日复一日的照料下,菜地里的小白菜、西红柿、草莓长的勃然生机,对着清晨明媚的阳光,嫩绿的很是可爱,尤其西红柿已经结了好几个果子,草莓上也长出了好几个草莓,虽然个头都不大,但能够明显的感觉出它们每天都在发生着变化。
浇完了水,林昆搬来一个小马扎坐在菜地旁抽烟,这时要是再在他的肩膀上搭一条白毛巾,头上顶上一顶草帽,就完全回归到了乡下了。
望着眼前的菜地,林昆不由的在心里琢磨着,将来有一天回到乡下也好,每天就这样看着自己种的菜慢慢成长,戴一顶草帽,抽一担老旱烟,早晨的时候阳光明媚,黄昏的时候金色的阳光洒满大地,自己就在这样的生活中一点一点享受着人生流逝过的痕迹,不与世争不与人争。
林大兵王这边正畅想着田园生活呢,忽然有一道靓丽的身影从眼前的路上跑过,借着清晨微微的凉风,可以嗅到她身上所散发出的淡淡馨香,像是春天盛满大地的花儿,明媚之中带着一丝令人意犹未尽的触心。
林昆嘴角叼着烟卷,他的眼睛里此时只有他精心照料的小生命们,只有眼角的余光看到了这个身影,这是一个正在跑步的女人,黑色的秀发扎在头顶,头上裹着一个粉色的运动发箍,穿着一条运动的短裤和一件运动的t恤,耳朵上挂着一个运动的耳机,脚上穿着一双轻质的跑鞋,随着她每一次跑动,饱满的胸前一颤一颤的,仿佛随时都能蹦出来。
当然,林昆看的没这么细,他只是用眼角的余光瞥到,女人刚跑过去不远忽然停了下来,转过头看着农夫一样的林大兵王,嘴里咦了一声。
“是你?”
女孩边说,并向林昆走了过来。
林昆抬起头一看,这女孩不是别人,正是酩悦坊的沈涵莘大才女,这姑娘年纪不大,却有着一手出神入化的调配饮料的功夫,之前他和周瑾一起去酩悦坊喝过她调配出的马蹄铁,并且还从鲨鱼的嘴里把她给救了出来,事后周瑾还说沈涵莘的妈妈孟雨要请他吃饭表示感谢,最近几天一直忙,也就把这事给抛到脑后了。
“你怎么在这?”林昆笑着问,“怎么样,身体好了么?”
沈涵莘笑着说:“我家就住在这啊。我现在已经完全好了,本来也没受什么伤,就是被吓到了,现在回想起来,我还是会一身的冷汗呢。”
“是挺吓人的,以后还是少往深处游,今年夏天的海边一直也不太平,新闻上不也说了么,往年都没出现过的鲨鱼群,今天频频的被发现。”
“嗯。”沈涵莘笑着应了一声,反问道:“你怎么在这,你家也在这里?”
林昆点点头道:“是啊,就身后这栋。”
沈涵莘微笑着说:“那以前我们怎么没见过呢?”
林昆笑着说:“可能是缘分不到位吧。”
沈涵莘有些调皮的说:“其实,我昨天刚搬过来的,房子是去年买的,但一直也没搬过来住。”
林昆笑着说:“那看来缘分还挺到位的,昨天搬过来今天就见到了。”
“是啊。”沈涵莘望了望别墅号,笑着说:“你住7号别墅,我住17号别墅,这也算是缘分。”
林昆笑着说:“哈哈,是啊。”
沈涵莘看了看面前的菜地,好奇的说:“这些都是你种的么,太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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