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人,便李初九见过的职场女强人林玲。
她穿着一身低胸的黑色晚礼服,原本披肩的棕色长发绑了个干净利落的马尾,在辉煌的灯光下,胸前的那片雪白白得晃人眼睛,这片地方高高隆起。
干净利落,却又充满了性感的诱惑!
“妈妈,我好像听到初九哥哥的名字啊,人太多了我看不到。我想他了,我想看看他!把我抱起来,我要看看初九哥哥!”
这个被李初九从恶狗口中救下来的小女孩思思,奶声奶气地说道。
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她的妈妈。
“你啊,就是忘不了你的初九哥哥!”林玲用手指刮了一下思思的小巧鼻子道。
然后把她抱了起来。
思思的身体在她的怀中,将她胸前的隆起挤压变形,诱人无比。
周围很多的男士,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一个个心里大赞极品啊!
甚至还有一个,竟然留下了两道鼻血!
林玲的眼角余光,扫到这些男士,一脸厌恶,不过这种情况,她早就遇见了无数次了,已经习以为常。
跟着自己的女儿,视线一直停留在李初九的身上。
她是一个五十亿规模集团的创始人,每天的工作都特别忙,如果不是因为思思老是在家里念着想着李初九,这个救过她性命的小哥哥,她早就忘了这个男孩了。
“初九哥哥好帅啊妈妈,你说是不是啊?”思思问林玲,水汪汪的大眼睛里,尽是喜欢。
听到这话,终于放下了繁忙工作来参加慈善晚会的林玲,第一次认认真真地打量起李初九来。
一米八几的个头,干净利落的短刘海,双眼漆黑明亮,鼻子又高又挺,面部线条如刀削斧凿,拥有力压娱乐圈那些小鲜肉的颜值,却比他们还多了极为强烈的阳刚气质。
无论放在什么地方,放在哪朝哪代,都是绝美俊男。
穿着紫色休闲西装西裤,脚上是一双拼接的运动鞋,半休闲半正式,显得阳光又有一丝丝稳重,甚至赶上一点点小潮流。
是很多的都市小女生,喜欢的穿衣风格。
“思思说他帅,他就帅。”林玲其实也觉得李初九帅,但是出口就是这么两句话。
“嗯,我想他了,妈妈!”思思自从被李初九救下了以后,脑子里经常出现他的脸,他的白衬衫,他的一切。
每一天,她都想见到李初九。
可是林玲最近太忙了,所以没有带她去见李初九。
本打算过几天就带着她找李初九的,没想到今晚在这里遇见了。
“初九哥哥!初九哥哥……”思思朝着李初九那边大喊着。
但是因为掌声太大,吵闹声太杂,所以没有传到李初九的耳朵。
顿时,思思的脸上出现了浓重的失望之色。
看到彼此依靠的女儿这样,林玲心软了,就抱着她朝着李初九走过去。
……
在楚道温的指示下,所有人都散开了去,喝酒的喝酒,攀谈的攀谈,一些热热闹闹的。
李初九也找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坐下,拿了一些牛排和红酒,大快朵颐起来。
“初九哥哥!”
思思站在桌边,一双大眼睛看着李初九,笑着奶声奶气叫了一声。
她的声音糯糯的,很好听。
李初九看着眼前这只小可爱,心都被软化了。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公主裙,披着黑亮柔软的长发,手上抱着一只泰迪熊。
他还记得这个被恶狗扑倒咬得快死,被自己救下的小女孩。
现在她的伤口竟然消失不见了,没有一点点痕迹。
真是太令人惊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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