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月儿已经换了一身干净衣服,这会儿伤势也稍稍恢复了一些,只是面色还有些苍白,更添了几分我见犹怜的气质。
她拿起一旁的水囊:“今天,多谢风公子舍命相救,我……我之前还误会了公子,我只是被吓糊涂了,还望风公子不要见怪。”
她双颊绯红,一双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儿看,像只困在陷阱里的小兔子一样局促不安:“我以茶代酒……不是,以水代酒……敬风公子一杯。”说完就拿起水囊猛灌了一口,呛得咳嗽了起来。
风景轩都被她这一系列动作搞懵了,想笑又怕惹得这姑娘更局促,硬生生地憋住。他清清嗓子:“举手之劳,那雷鹰是自己飞走的,也不全是我的功劳。郑姑娘不用客气,你们一家今天已经道过好几次谢了。”
郑武林适时地搭话:“救命之恩,道谢哪有嫌多的。只是我们一家修为有限,也没有什么宝物可以报答公子。不过我们家世代都是猎手,公子若想要什么灵兽材料或内丹,都可以告知,我一定为公子取来。”他目光真诚,带着几分要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架势。
风景轩赶紧摇头:“没有没有,我们只是赶路,没有什么想要的灵兽,”
郑武林这才想起问他们:“对了,我们这次是打算去慕星城,听说那边有不少猎灵兽的活计。不知道两位要去哪儿,说不定我们还可以同行。”
“我们也是去慕星城。”莫雪灵没有遮掩,反正如果合得来,多些人一起也好,如果合不来,路上找个理由分开就行了。
几个人边吃边聊,气氛十分融洽。郑武林性格豪爽,人也健谈,一双儿女却都有些腼腆。最让他们惊奇的是老爷子郑元,他之前居然是个金丹修为的镖师。年轻时曾经走南闯北去过不少地方,后来受了重伤修为倒退才回到家乡,又做起了祖上的猎手行当。
老爷子人有些佝偻,多年的旧伤未愈,身体有些虚弱。但他十分和蔼可亲,把之前四处闯荡的见闻娓娓道来,让两个人听得很入迷。
接下来的几天,莫雪灵他们便和郑家人同行,向着慕星城走去。一路上郑家人都
对他们很照顾,遇到灵兽抢着出手,有什么好材料却总想送给他们。面对这样热情又简单的一家人,他们也很难生出恶感。
同行了三天后,他们再次在一处平坦的空地上扎营。看着正忙前忙后准备食物的郑月儿,莫雪灵向师哥投过去一个打趣的眼神:“师哥,你猜她今天会在你碗底藏什么好吃的呀?”她满脸促狭,弄得风景轩很无奈。
果然,就像他说的嘛,他这样的少年英才当然会有少女芳心暗许。只是他们萍水相逢,他对这少女也完全没什么特别的感觉,恐怕要辜负美人恩了。
只是郑月儿性子腼腆,人也很柔弱。别说表白,就连每次跟他说话都红着俏脸,像只容易受惊的小兔子一样。只是每天吃饭的时候,总会在他碗底藏些好吃的。有时是灵兽身上最好的一块肉,有时是难得的山珍,再不行就是不知哪儿摸来的灵雀蛋。
因为这事,他已经被师妹打趣好几天。
郑月儿已经摆好了饭菜,却还不见郑武林父子回来。
郑元笑眯眯地招呼他们俩:“咱们先吃,他俩估计是被什么事绊住了脚,让月儿去看看就好。”他年纪大了又有旧伤,一路上基本都是留在营地里很少出手。
郑月儿又不由自主地朝风景轩看了一眼,眼里是羞怯怯的倾慕。被发现后又赶紧低头,然后逃似地离开。
郑元乐呵呵地打趣:“哎,这姑娘大了,留不住啊……不用管她,我们先吃饭。”说完就端起碗筷吃了起来。
风景轩十分尴尬,端起放在面前的碗,微不可查的叹了口气。几下翻动,果然又在碗底找到了两个花翎锦鸡的鸡腿。
郑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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