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前望去,过了前面那片河滩,就是一幢幢屋舍,看起来是一座有规模的小城。
日落之前,应该能赶到城里。
袁凌收回眺望的视线,擦掉额头上的热汗,双手叉腰,低低的喘着气。
“这样,等进了城,我一个人去官府里,我身上有令牌,官府认出来,就会派人,护送我们顺利回到邺城。”
听他这样说,予安很是不放心地拉住他的胳膊。
“你一个人去怎么行呢?要不,你把荀倾带上,他武艺高强,万一那伙贼人把这里的小官也买通了,你还好脱身。”
予安也成熟不少,还想到杀手买通官府这一个危险的可能性。
但是,这段日子走来,予安可算是把荀倾抬到了一个前所未有、不可或缺的高度了。
苏清卿却皱眉说:“去通知官府,怕是不妥,咱们最好自己走……”
予安不可思议的睁了睁眼:“你的意思是,咱们就这样狼狈的逃回去?”
她指了指自己浑身上下,脏兮兮的尊容。
以及,其他人全都蓬头垢面的模样,比乾州落难的百姓还不如。
苏清卿总是认为不合适。
荀倾忽的开口:“你们就不想知道,是谁想杀你们吗?”
荀倾那双眼睛又黑又亮,散发着震慑人心的光芒。
予安和苏清卿也想到,临行前饭菜里的毒。
大家纷纷不寒而栗,后背的汗毛一根根束起。
是啊,如果不顺藤摸瓜,把这个想谋害他们的人揪出来,即便回到邺城,他们在明,人家在暗,还是防不胜防啊!
袁凌沉下眼眸,想了又想,征求荀倾的意见。
“那你觉得,该怎么做?”
荀倾的视线从小城挪开,望向西南的方向。
“乔装成穷苦百姓,从西南方向绕路,穿过这片荒野,沿途不要进城,不要留下任何通关文牒的凭证。”
在大商,南南北北的百姓走来串去是寻常事。
很多贫穷百姓为了节省开支,走得就是山路野路,不用进城花一分钱。
西北边的邺城和周边城池,比其他地方繁华的多。
他们来这里打打工,比待在家乡强多了。
因此,他们乔装成穷苦百姓,向西北行进,也不会太显眼。
袁凌果断的答应:“继续上路!”
为了掩人耳目,不留下一点逃亡的踪迹,他们屡次经过城池而不入。
也只是有一天,荀倾默许他们拿着一些散碎银两,进城匆匆买了些包子、馒头,就赶紧出来了。
大部分时候,他们在野外挖野菜、吃干粮、打野鸡野兔来烤。
烈日当头,大家停在一片树荫下休息。
予安一屁股坐下来,靠在树干旁。
逃亡的这些天,她早就忘了娇滴滴的公主是什么做派了。
她可以席地而坐、大口吃饭、大声说话。
她嘴里大口大口嚼着野菜,一边哀嚎着。
“这日子,太苦了!”
苏清卿从火上拿下来一只烤鸡腿,撕了一大块递给予安,逗她说。
“能吃上烤鸡腿,这叫苦吗?”
予安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破衣烂衫,又哀叹了一声。
其他人则望着她们笑。
两人长得好看,为人活泼风趣,大家自然喜欢。
今天很难得的,袁凌路过村庄还买了一些散酒,跟荀倾一人一袋,一边吃一边喝。
两人吃过饭,都倚在树干上,头对着头。
予安用脑袋撞了撞苏清卿,“你想什么呢?”
“想孩子呢。”
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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