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不如去山里打只兔子烧了吃。
捡来的三样东西,他很满意:竹背篓足够大,不但能用来背甜妞,而且还可以装小被子等物件。如此一来,他的双手便完全得了空;牛皮水囊解决了他和甜妞一路上的喝水问题;粗陶钵既能做碗,又能当锅煮吃食,简直是出门在外的必备良品。
离开村子前,沈云捡了一截烧焦的木棒,在靠近官道的一间青砖瓦屋的外墙上画了一幅画:一个男人拿刀去砍另一个男人。其中,拿刀的那个戴着头盔,穿了铠甲。腰上还挂着一个男人的头颅。
接着,他又在旁边写了一行字:仙兵杀人。
呃,“符”字不会写,他只好留个空格。
至于画上的两个男人,他是学着《金刚拳》上的图解画的。为了将两人更好的区分开来,他特意将仙符兵画得大一些,代表难民的男人则画得瘦小一些。
有画有字,就算大多数的人不识字,也能看懂画中的意思。
做完这些,太阳出来了。薄雾散尽。村子沐浴在金色的晨光之中,宁静而又安详,仿佛昨晚的血腥罪恶都只是沈云的一场恶梦。
看着墙上的粗糙图画,沈云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心道:今晚,乃至以后,畜牲们至少在这一带不会再得逞!他们的罪行定会被逃难的人们带向远方,传播开来!
他可以想象,知道实情后,人人都会诅咒这群恶魔下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这样的情景,光是想想,就让人觉得心情畅快!
突然间,沈云发现,就算不学武,识字也很有用。有时候,文字的杀伤力一点儿也不让刀剑。
没有再停留,他扔掉木棒,又背起竹背篓,沿着官路,继续前行。
兜兜转转,眼下,他的情形仿佛又回到了从牛头坳村逃出来的最初。
然而,他心里最清楚不过,其实有很多事情都不相同了。其中,最大的不同是:他不再是那个什么都不懂c事事必须依仗长姐的山里娃沈秋宝。
现在的他,不但有信心c有决心迎接前行路上的重重困难,照顾好自己,而且还能照顾甜妞。
想到甜妞,他不禁回头瞥了一眼,坚毅的小脸上泛起一道温柔:小丫头真的很乖呢。
甜妞可能是昨晚被闹腾得太厉害了,乏得很,一直在呼呼大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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