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不如就靠中文系好了。中文系的小才女,以后你愿意在家里当个作家,还是什么的都很好。反正有陆导养你。”
他想一想,春暖花开,大大的充满阳光的房子,漂亮的女孩子每天悠闲地写一点文字,之后闲暇的时候养养花,或是一杯咖啡一张躺椅在看着自己喜欢的书,那是多么的幸福。
那是他想象里白曦的幸福。
“我当然不会放弃自己喜欢的。”
不过白曦觉得自己现在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给顾羽做小助理。
虽然这小助理挺没用的,也就知道炖些好吃的什么的了。
“又是冰糖雪梨么?”程琳琳就看着漂亮可爱的小姑娘献宝一样举到自己面前的保温瓶,嘴角抽搐了一下,心中很痛苦了。
这个也总是吃酒店餐的程总在第一次吃到小姑娘炖的梨子的时候,真的惊为天人深深地受到了那种温暖的触动,并且觉得非常好喝。
之后的红豆汤也很美味。
可是那个什么
这不能每天反过来倒过去,就是这两样儿吧?
程总觉得自己胃里都开始冒酸水儿了。
“小曦啊,你还会炖别的么?”程总就露出了一个非常温柔的笑容。
“会呀,不过阿然说他最喜欢吃冰糖雪梨,琳琳姐,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你喜欢什么和我说,我做给你吃。”
其实白曦会做的也就是这么几样儿,从前也没有什么余地给她发挥。不过最近顾羽有钱了,还有陆然给她的卡,她突然就对厨房充满了兴趣。说实在话,白曦的厨艺这一世还算可以,不像是其他世界有当御厨的手艺,也没有其他世界能毒死人的厨艺。
白曦突然恍惚了一下。
她仿佛记得她曾经给谁做过很难吃很难吃的饭,可是那个人很平静地全都吃下去了。
“陆然,你!”
“我的确最喜欢冰糖雪梨。”陆然觉得自家小姑娘做的美味吃一辈子都不够,也不在意程琳琳扭曲的脸,伸手拿过保温瓶。
“不吃最好,都是我的。”他冷冷地说道。
程琳琳沉默了。
“你是不是故意的?”知道她吃腻歪了冰糖雪梨,所以撺掇白曦天天做,她不吃,就全都归陆然了。
“疑心病。”陆然慢吞吞地吃着自家小曦给自己做的爱心炖品,冷淡地说道,“就算你想吃,我也不给。”
程总美貌的脸顿时扭曲了一下。
“别打架,外面都是记者。”白曦很紧张了,作为一枚爱豆家的小助理,现在已经很知道什么叫防火防盗防狗仔了。这要是程总和陆导打起来,那明天肯定还得上头条。那肯定就是投资人和国际大导当街大打出手为哪般?这类的社会版头条了。她忙忙碌碌地劝架,程总真是觉得白瞎这么可爱的小姑娘了,一手拉着漂亮可爱的白曦,一边远远地看了看对面的摄影地点。
今天顾羽过来演戏,正在那儿拍着呢。
小帅哥吊着威亚飘来飘去,还真是挺像那么回事儿。
远处的山峦起伏,因为是实景拍摄,的确看起来很有气势。
程总远远地看了一眼,就很满意地说道,“还是我眼光好,顾羽真的很合适这个角色,找对人了。”
她觉得很满意了,白曦也觉得很满意。
她和美貌的女总裁头碰头看帅气的男孩子,眼睛都在放光,却感觉到自己被轻轻地捅了捅腰间,转头,陆导捧着空荡荡的保温瓶,翻过来的保温瓶一滴汤水都不剩,男人一脸冷峻地看了看嘴角抽搐的美女总裁。
“没了。”
都吃光,谁都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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