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117 晚上偷回来(第2/3页)  皇袍加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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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好奇道:“相公,你该不会是一开始就在计划把杜爽的东西偷东西吧,我刚才就觉得奇怪,以你的性格怎么可能服软?还花五万两白银了事,这种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你就是故意用这五万两白银引诱杜爽,这样好知道他把钱放在什么地方的,等晚上你再把他给偷光。”

    妖妖这么一说,所有人都鄙视的看着宗信,原来他一开始就这样计划的,刚才还让大家投票选择,简直太无耻了。当然只有步美非常崇拜,因为她原本就是这种性格。

    步美成长时期一直都在步向阳的身边,她一直学习什么是正义,跟了赵匡胤之后也一直被某些东西束缚着。

    但是在赵匡胤休掉步美之后,她已经是嫁过一次的女人,而且还生了一个孩子,这种情况之下步美还有什么想不开的?

    在跟了宗信之后仿佛彻底解放,本性完全透露出来的,其实她就是喜欢做坏事,而且喜欢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由其是做坏的时候,感觉心里特别舒服。

    步美也在庆幸宗信要了自己,而且宗信什么都不缺,否则她一定会成为江湖上有名的女魔头。四处打家劫舍,抢男霸女这种事情她可是期待了很久,变成一个拔草贼也并不稀奇。

    “相公,我要去帮忙……”步美兴奋道:“我就喜欢把别人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那种感觉一定非常过瘾。偷东西这种好事一定要叫上我一起去。”

    “你还有这兴趣?那……谁还想一起去的?”

    妖妖和宁安同时举手,只有白玉一个人心境清明,对这种事情没有什么太大的兴趣。妖妖和宁安都有一点小坏,由其是妖妖的性格其实远比步美更邪恶。

    其实宗信也没有想到她们几个姑娘都有这样的兴趣,唯独白玉不想去偷别人家的东西。当然白玉的性格向来都是这么不合群,如果不是遇到宗信的话,她依然是一个恪守清规的出家人。

    “白玉,你没兴趣吗?大家都来了,去偷别人的钱其实挺有意思的,这种事情我以前做过很多次,每次都很开心。”宗信原本是想一个人去,但既然大家都想来玩的话,不如都叫上。如果只有白玉一个人不来,反而感觉有些奇怪。

    “我……真没什么兴趣,如果相公希望我去的话,当然也可以一起。”白玉说的挺勉强,她确实对偷窃这种事情没兴趣,甚至是有一些抵触。

    如果对方是穷人的话,白玉一定会坚决阻止,但如果是杜爽这种大坏蛋,不阻止也是可以的,只是她不想参与偷窃。现在的问题是所有人都去了,自己不去确实有些尴尬。

    “那好,现在天色还早,我们先去找一个地方吃东西,夜行一套我都带着呢,等天黑就动手。”宗信虽然很有钱,但对于这种事情还是非常热衷。把别人的钱变成自己的钱,这种兴奋绝不是凭努力赚来的血汗钱可以相提并论的。

    努力赚来的钱拿在手里会有一种成就感,但不努力得到的钱拿在手里就是一种极度的兴奋。所以有些人做小偷能做一辈子,赚来的钱真的没有办法与偷来的钱相提并论,虽然赚来的钱用着更安心,但偷来的钱用着更舒心。

    宗信已经踩好了点,于是带着四个老婆去附近的酒楼用餐。几个书生模样的人一直吃饭喝酒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奇怪的是这群读书人一人一坛酒,看样子白白净净私私文文,但喝酒的时候完全没有私文的感觉,简直就是一群地痞无赖。

    宗信一行人向来不在意别人的眼光,不过无双城的菜色确实不错。这里的熏肉非常好吃,还有八宝布袋鱼也是一绝,给人一种完全的味觉体验。烧鸡的味道也是别具一格,宗信就喜欢这种能抓着骨头啃的肉。

    宗信吃饭的时候没有平时稳如泰山一般的气质,抱着酒坛喝,拿着鸡腿啃,甚至有的时候拿筷子都显得费事,直接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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