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祸起金雕(第2/3页)  万羽堂契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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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旋转着坠落了下来。

    元三快步跑去,待到近前一看,竟是只约半个人大c羽毛金黄的鹰类。这正是一只金雕。

    好大的猛禽啊!元三心中赞叹。他蹲下来摸了摸金雕的羽毛,浓密厚重,不免心中一喜:这样的羽毛从未见过,定是做箭羽的好材料。

    要说这弓箭的箭羽可有学问,一般小型禽类的羽毛可不行,譬如鸡鸭的羽毛太轻,做成箭后射出去很容易受到风向干扰,影响精度,至少要得大白鹅的羽毛才行。而鹰的羽毛最为厚重,不易变形,乃是做箭羽的上佳材料。以鹰羽制作的箭矢称作“雕翎箭”,相当贵重,在当时的黑市甚至可以卖到四十文一支(一两一一千文,宋代一两约合现在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元三想罢,便打开腰囊,动手拔起雕翎,一根一根放进去了。正拔了没几根,不远处传来阵阵犬吠。

    “雷公找到了!”

    元三循着人声望去,却见得一条体态矫健c四肢敏捷的恶狗蹿了出来。那条狗冲到元三跟前,蹙起长长的吻部,面容狰狞,却只吠不咬。

    狗分三类,长吻善猎,短吻善守,中等善做成沛县狗肉。而这条黄毛长吻猎犬见到元三却只吠不咬,并不是它不善猎,只是因为元三是猎人,家里又养狗,它一是惧怕c二是嗅到了元三身上同类的气味,故而没有轻易发起攻击。

    “雷公跑到哪儿了?”跟着声音后头出现的,是一名穿着游猎服装的年轻人,他身旁还跟着几个带着家伙的随仆。

    那年轻人一眼就瞧见了身上插着箭的金雕,一脸惊愕,再瞧见正拔毛的元三,脸上的表情又由惊愕转为愤怒。不等年轻人说话,旁边的一名随仆就说道:“少爷,定是此人射杀了您的金雕,容我拿他问罪!”说着便拔出刀朝元三走来。

    之前说过,宋朝兵器管制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宽松,反而是很严格的,对平民能持有的武器种类做出了相当多的限制。除非是在职军人或是军事社团(如弓箭社c马社c祝家庄c曾头市等等)的人,寻常人能拥有的武器一般也就是朴刀和板刀。而这名随仆都能佩戴一把环首长刀,那年轻人必定更不是寻常百姓。

    要说这年轻人是谁呢,他正是成都刀马社社主董连胜的独子董立安。董连胜是当地的知名人物,年轻的时候参过军,在吴璘帐下任过营长,退役之后通过人脉关系,组建了刀马社,教习三教九流们武艺。而且董连胜向来直言,凡是找他办事的人必收六百贯钱(当时一两银子换三贯钱,一贯钱为七百七十铜板),故而有个讳名“董六百”。

    而董立安自幼受到耳濡目染,也喜欢舞枪弄棒,颇好牵黄擎苍,带着一众家丁走平岗。父亲董连胜为了满足这个儿子,特地想办法从金国人手中弄到了一只翼展七尺长的大金雕,送给了儿子。董立安欣喜不已,一到手就牵着恶犬雷公,领着家丁们出来玩雕了。可没曾想,刚到手还没飞一会儿呢,就被人给射下来了。偏偏射下金雕的元三还又貌寝(丑),长得活像只猴子,董立安更是恼怒难忍。有眼力界儿的家丁看出少爷心中有火,立刻站出来表示要为主人出气。

    “你们要干嘛?”元三看这架势,也有点慌了,连忙大声问道。

    “干嘛?”家丁冷笑一声,说道:“你射死了成都府刀马社少社主董少爷的金雕,犯下这么大的过错还敢问我们干嘛?看刀!”

    要说那年头也算是法治社会,还没听说过因为射死一只鸟就要被人砍的。元三长年生活在山里,偶尔去镇上卖卖野味换点酒钱,认识的人少,根本不认识什么刀马社的董少爷,加上他是个天天杀生的猎人,又正值二十岁血气方刚的年纪,如今射死只雕就好像犯了什么大罪一样,自然心中火起。他搭上一支箭,瞄准着面前的家丁,厉声道:“站着别动!”

    那家丁虽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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