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好像永远都是佳人有意,君子薄情。沈红袖和连九走在回客栈的路上,他牵着连九的手,忽然想到——这世间的人为什么都这么贪心呢?得到的越多,失去的也就越多,这个道理,应该是连小孩子都明白的才对的。
“你在想什么?”连九忽然开口问道。空旷的大街上,就只有两人的影子被屋檐下的烛火拉得冗长而诡密。
沈红袖握紧了她的手,笑道:“我在想老婆婆说的有几分真,几分假。”
连九想了想,道:“不管有几分真假,这金家的宅子里,必定隐藏着了不得的东西。”她道:“这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怪病,能够在一年之内杀死整个家族所有的人。”那些先于浩劫之前死去的人,他们的死因,更加值得深究。
沈红袖道:“或许金家本就有遗传病呢?”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也许金家本身就有家族的遗传病,只是恰好一齐病发了而已。
连九摇了摇头:“遗传的疾病从出生起便是有预兆的,这样的病大部分只要好好控制,也不难活得长。没道理这样来势汹汹,半年便死光了一整个家族的人。”要知道曾经的金家是名门望族,光少爷就有十七房,就算砍头也要砍半个时辰才杀光哩!怎会半年便死得只剩一人?
她若有所思道:“或许那根本不是病。”
“哦?”沈红袖侧过头,他眼睛里亮晶晶的,像是落满了一条银河的星光:“阿九有什么发现?”
连九抿起唇,摇了摇头:“现在还没有证据,等明日我和你一起去看过再说吧。”她只是怀疑,没有亲眼证实之前也不敢妄下定论。
沈红袖勾了勾唇角:“阿九,你可知道这样勾起男人的好奇心并不是一件好事情?有什么便说出来,何必神神秘秘的?”
就着街上的烛光,连九皱着眉望了他一眼,倒是没有生气:“我只是怕我猜错了,到时候不知是谁又要来赖我胡说八道了。”万一到时候真的找错了方向,岂不是白费时间?她可不想在晋州久呆,风沙太大吹得人皮肤都粗糙了。
沈红袖知道她是为自己好,温和道:“说吧,不会怪你的。”他还不至于自己没本事,把责任推到女人身上去,阿九要找理由难道也不会找一个好点的么?
连九撇了撇嘴角,道:“我怀疑那些死的金家人,是中了蛊。”
“中蛊?”沈红袖挑了挑眉毛,等她继续说下去。
“嗯。”连九点了点头:“你之前说那些活尸袭击你,它们应该就是蛊人。”
“蛊人?”面对自己不太懂的东西,沈红袖好像是中了邪一样,只会重复连九的话的最后两个字。
连九嫌弃地看了他一眼,接着道:“你的伤在胸口,若不是我刚好到,只怕你早已蛊虫入脑,变成和它们一样的怪物了!”她一想起自己大半夜地拿银针在伤口里挑虫子就觉得恶心得慌:“那蚀心蛊只要沾上了一点点,蛊虫就会感染你的血液,吃空你的脑子,然后控制你的身体,把你变成蛊人。”
“别c别说了。”沈红袖一想到自己会变得和那些怪物一样,就觉得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他打了个寒颤,苦笑道:“还好有阿九在,不然我早就不知道要死多少回了。”
连九冷笑道:“叫我说的也是你,叫我别说的也是你。”她抬起眼睛,好像一只藏着尾巴的狐狸般:“你们男人怎么这么善变?”
沈红袖忍不住用空着的那只手摸了摸鼻子:“好了好了,是我不对,阿九你继续讲吧。”他只当这样敷衍两句便能将人哄好,可谁知连九却道:“我不讲了。”
沈红袖道:“为什么不讲了?”
连九歪了歪一边的嘴角,淡淡地笑道:“因为我要休息了。”沈红袖抬起头,才发现他们不知不觉已经走回了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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